上期梁煥松先生谈了命运、因果与报应的话题。很有哲理。我们不妨再换个角度,也就是科学的角度,接着讨论讨论。依我看,因果就是科学;“命中注定”也是科学;“报应”则不是。

任何事物都有其原因,而这些事物本身又是另一些事物的原因。这就是事物运动的规律。就象一桌台球,你击球的角度、力度等等因素导致了球A要去碰球B,球B再撞球C,而球C在撞到桌沿后进了洞。这就是一连串的因果关系。当然桌球是一个宏观的东西。试想,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每一个最基本的粒子,都在遵循着一定的运动规律,那么这个世界就相当于一部大桌球。有“人”早已打了那第一杆。余下的只是按“规律”碰撞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命运这本书的章章节节其实早都写好了。但我不相信有人能偷看到其结尾。

有人说,事物虽然有规律,但很多事都是随机的。如果世界再来一次,一些细小的因素就会变化,所以得到的结果就会不一样。

我觉得“随机”“概率”这些概念,是人类认知的局限性所致。因为人们无法精确地预测事物的发展,便创造了这些模棱两可的概念。注意,是人的认知无法预测结果,而不是那些事件真的会有不同的结果。比如抛硬币,人们无法预料硬币在落下后是正面朝上还是背面朝上,于是就说,那是随机的,其概率各为二分之一。真的是这样吗?硬币最后哪一面向上,取决于你抛出的角度、力量,以及在空中时空气的运动状态等等每一个细小的因素。如果我们能看清掌握每一个这样细小的因素,那么事件就必然可测。所以说,我们无法预测,并不意味着因果关系不存在。只是太复杂,超出人的认知能力而已。

有意思的是,这种认知的局限性并非是坏事。恰恰相反,它正是生命的意义所在。略有所知,但又不全知。于是就有了追求、期盼、惊喜、满足……以至于喜怒哀乐。试想,如果世界杯足球赛的每一场比赛结果我们都事先知道的一清二楚,那还有什么劲?我们隐隐约约知道昨天夜里澳洲队要输给巴西队,但球迷们仍然在心里期待着奇迹出现。这就是有所知又有所不知的奇妙之处。

然而,即使我们的宇宙从头再来一次,我觉得还会是一模一样。时间的单一性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虽然不能预测未来,但我们可以看看过去。回头一看,一切都是必然。不存在第二种“可能性”。过去了的,已经过去,不可改变。过去是必然,未来又何尝不是必然?所谓“可能性”,只是“我不知道”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罢了。未来也一定只有一种“可能”。不信,你等它过去后再回头看看就知道了。

如果按这样的逻辑,就不存在“改变命运”一说了。所谓“改变”是指将已经存在的东西变成其他的形式,比如将白的改成黑的。而命运,如上面所说,只有一种状况出现。所以你无法改变。打个比方,我吃饭就不饿,不吃就饿。于是我就觉得我可以改变今天的命运:这顿饭我可以吃也可以不吃,因而我可以改变我饿还是不饿的命运。然而我要么吃,要么不吃,只有一种情况会出现。无论哪种情况出现,它都是必然的。那就是命运。我什么也没改变。一些“原因”导致了我作吃或不吃的决定。而那些原因又是其他一些原因的结果……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科学是最讲因果的。所谓科学研究不外乎就是找出某一事物的因果关系。那么“报应”难道不是因果关系吗?我们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抱,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问题是这里的“报应”并非指我吃了饭就不饿那样的回报。而是以人的“善恶”标准来衡量的。你行善就会得到好报。而所谓善恶的判断它局限于人的思维和情感。属于人的精神活动范畴。并非自然规律。打个比方,我去照顾一个无依无靠的老人,给他炖了一锅鸡汤。按人的思维,此乃善举。然而对那只鸡来说,则是恶的不能再恶了。而桌球的碰撞就没有善恶之分。

再比如,一个无辜的人被汽车撞倒了,其原因很可能是开车的不小心,而不是被撞的人做了坏事。前者是自然规律,后者是人的善恶思维。

所以报应说从科学的角度解释不通。应该属于文化的范畴。说穿了,就是用来吓唬作恶的人,起到震慑作用:你不要瞎搞,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你的子孙想想;你躲的过今生,却逃不过来世!如果作恶者不信这一套,它就失去了威力。那还得靠法律来治他。

行善,就是为我们自己创造一个更和谐更温暖的生存环境。每个社会都有善恶。每个人也都有善的一面和恶的一面。一个社会,一个文明,其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绝于是否有太多的恶。是善多还是恶多。所以不管在哪个社会,都需要扬善抑恶。扬善抑恶不外乎两个途径:文化(包括宗教)和法律。前者从思想上控制;后者在肉体上惩罚。都有震慑作用。如果一个社会,前者已经没人信了,而后者又运转不正常,那势必导致贪污腐败、道德滑坡。

显然我是一个无神论者,喜欢所谓科学的思维。而科学的思维总是建立在已经掌握的知识基础上。好象很牢靠,其实局限性非常大。往往就是瞎子摸象。实话告诉你,我说的这些,自己也不是很有把握。都是没事的时候钻牛角尖钻出来的胡思乱想。其实也并不新鲜,不外乎就是机械唯物主义和宿命论。所以,你该努力还是要继续努力,该奋斗就继续奋斗,不要耽误了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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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发表于澳洲《华商周报》第3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