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辯論?
洪丕柱

上星期一(8月7日),自由黨國會團隊在首都開了個兩小時的特別緊急會議。會議挫敗了黨內七名支持同性婚姻的議員要求政府放棄全民公投提案(plebiscite bill)的“政變”(gay marriage coup)。去年大選前,自由黨對同性婚姻的政策表白得很清楚,即用全國公民投票來決定。這個思想,其實藤博在2015年9月從艾博德手中奪過總理位置時就已公開表明。自由黨既勝了大選,應意味著這個政策取得了民意,所以不應在黨內有歧義。但自由黨內少數後排議員明顯是受到同性婚姻團體的壓力,怕丟失議席,就對藤博總理施壓,要求他早些解決這個問題,甚至威脅藤博說在這個問題上的不作為牽涉到他是否能保住領袖地位。我覺得這些議員既是保守黨,應有保守黨的底線,不能為了選票拋棄原則隨風逐流。
會後內閣部長考曼(Mathias Cormann)參議員告訴記者政府仍偏向於強制性的公民投票,但若它不能通過參院,可能會進行一次自願的郵寄投票。“政府絕對承諾(absolutely committed to)大選時對澳洲人民的諾言”,他說,“政府已就郵寄選票的做法做了法律和憲法上的咨詢”,但具體需在自由、國家兩黨聯合會議決定。藤博總理說,政府繼續保持以全國公民投票來決定是否需要改變婚姻法的立場,堅持去年大選時提出的承諾,讓全國人民對此都有表示意見的機會。他在堪培拉對記者說,“我們都知道,如果政府違背諾言會有怎樣的後果。我們做了非常明確的承諾,我們堅持承諾,若多數選民認為婚姻法需要修改,我們就會在12月7日議會復會時進行修改”。
星期二國家黨議會團隊舉行會議討論同樣的問題,也得出同樣結果:保持承諾。國家黨一貫堅定支持公民投票(staunch supporters)。國家黨議員波洛特(Andrew Broad)警告說,如果丟棄這個聯盟黨的既定政策,聯盟黨就會分裂(意即國家黨可能退出聯盟黨)。當天,聯盟黨議會團隊舉行聯合會議,為於11月25日舉行公民投票做出背書(endorsement)。但若強制性公民投票的提案在參院受阻,則將於9月開始進行郵寄投票,確保澳洲人民均能在年底前就是否支持同性婚姻發表意見。
這個公民投票的提案,其實已在政府能操控的議會通過,但到了參院卻被阻擋。所以傳媒認為政府再次向參院提交公投的提案很可能會再次受挫,除非色諾芬團隊改變立場。一旦受挫,很可能只能用自願性的郵寄投票的方式來解決。政府在參院沒有多數,傳媒說它必須得到一些小黨,比如色諾芬團隊的支持才能讓它的提案通過參院。色諾芬是來自南澳的參議員,去年大選前他成立了“色諾芬團隊”,大選中意外獲得大勝,擁有三名參議員。這使他同擁有四名參議員的漢森的一國黨一起成了參院中能左右政府立法的重要人物之一,這就是為何他的團隊是左右政府有關同性婚姻提案能否通過參院的關鍵力量之一。這是藤博在大選前提出這一承諾時無法預見的。色諾芬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多次在電視上表明這個態度。所以得不到他的支持,聯盟黨所有努力均成泡影。不過這次我要給藤博點個讚,因為他明知公投基本上不可能通過參院,還是堅持大選的承諾。這是負責的態度,不以黨內外關於同性婚姻的壓力來改變政策,故應得到讚許。
果然星期三參院再次否決了聯盟黨對同性婚姻作公投的提案。這樣作為替代,聯邦政府只能繞開議會,通過澳洲統計局(ABS)以郵寄選票的方式來實現全民有發表意見的諾言。郵寄投票同公民投票不同的是,這是自願性(voluntary)而非強制性(compulsory)的投票。藤博總理說,堅強的領袖應堅持自己的承諾,即讓全民有表達意見的機會的承諾;軟弱的領袖不堅持自己的承諾。我是堅強的領袖,故我堅持承諾。他說政府準備花1.2億元由澳統局執行這次自願的郵寄投票。
考曼參議員解釋說,若郵寄投票結果是多數澳洲人說“NO”,則政府不會再在議會引進私人提案。但如果結果是多數澳洲人說“YES”,則政府會在議會引進私人提案來促使年底前修改婚姻法。自由黨後排議員安齊(Warren Entsch)說那可能會迫使自由黨內支持同性婚姻的議員們採取“越黨投票”,在議會投票反對政府的立場。我覺得他這話是廢話,因為既是私人提案,自由黨議員們可以按私人意願自由投票,黨不會限制他們的投票選擇。工黨頂層也同意私人提案為可接受的妥協,同它所做的參院調查結果相符。若強制性或自願性公民投票獲議會通過,則當提案在議會表決時,工黨會讓其議員作“良心”投票,即他們會按照自己的意願投票,黨不會為他們的投票作出規定。
Essential民調發現43%的選民讚成自願的郵寄投票,然後由議員在議會內投票。38%的選民反對。
對於郵寄的公民投票,工黨負責推動同性婚姻的議員巴特勒(Terri Butler)表示不會抵制,但她關注有些澳洲人不會參加非強制性的投票,她對Sky News說這樣它的結果可能會缺乏合法性。她說自由黨繼續為婚姻平等設置障礙令人失望,說自由黨明知公民投票會被參院否決,還要多此一舉。綠黨、工黨等左翼黨派是同性婚姻的推手。
西澳自由黨參議員斯密斯(Dean Smith)是這次自由黨特別會議的挑起者。他在會前就說郵寄選票是無用的(useless)。星期三晚間電視新聞人們看到反對同性婚姻的前總理艾博德對記者解釋郵寄投票的事。他明確地說如果你不同意同性婚姻,請鉤NO。他認為郵寄選票是比在議會裡打造結論更好的辦法。前總理霍華德也明確表態反對同性婚姻。反對同性婚姻的政府低級部長薩卡(Michael Sukkar)說,聯盟黨的所有議員都應當尊重郵寄投票的結果。
從自由黨內像斯密斯這樣的議員的態度可以看到同性婚姻團體對議員們拼命施壓。我承認同性婚姻團體的宣傳非常有效,同時,我認為傳媒在這個問題上也不公正地偏向於幫同性婚姻團體做宣傳,在電視上經常可以看到他們這種有偏向有選擇性的對同性婚姻團體的示威集會及其領導人說話的報道,對觀眾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卻不報導另一邊的聲音,直到星期六晚我才看到原來反同性婚姻的團體也在發聲、在集會的,並和同性婚姻團體發生面對面的直接衝突。同性婚姻鼓吹者明確反對公投或郵寄投票,說他們自己的法律咨詢認為政府若無立法不能進行郵寄選票,這種做法可能會在高院受到公開挑戰:澳洲婚姻平等團體的法律顧問認為郵寄選票可能不符憲法,說要尋求高等法院命令來阻止郵寄投票,要求高院按憲法裁定。他認為不先經過立法授權,政府無權花納稅人的錢於郵寄公民投票。
我回憶起三十年前剛來澳時,中國大陸尚未同性戀的概念,雖曾聽到過“雞姦”的說法,我們的印象那是正常人不會去做的下流骯髒的事,也曾有因雞姦兒童而被判死刑的案例(當時不用“性侵”這樣的詞。在回教中sodomy是很重的罪,不久前印尼報道對兩名雞姦者罰處鞭刑每人7鞭)。到布利斯本後我同另外兩位男生想合租個一房一廳的小公寓(兩人合睡大床,另一人睡廳裡的沙發)時,卻遇到一些困難,房主要我們解釋為何幾名男生要住在一起,這才聽說人們會懷疑我們是“同志”呢。我打工的西餐廳的西崽領班萊斯利是個長得清秀但有點娘娘腔的人,對我很好,有時跟我學點中文,周末常開車帶我在布利斯本各地旅遊,同事們卻暗暗告訴我他是個基佬,扮女性角色,要我注意。有一次他來上班,我很奇怪地看到他眼圈發黑、眉角有傷痕、臉上有青腫。同事們悄悄對我說,他被同居的男伴打了。這就是我對澳洲同性戀的初步知識。
我還曾在當時羅馬街論壇看到過令我感到稀奇的現象:同性戀者和反同性戀者在兩邊對陣,各自舉著標語牌和旗幟,進行面對面的辯論。當時令我震驚地了解到同性婚戀對傳統家庭觀念的撕裂和對子女的影響。我覺得性愛應該是件私密的事,現在這件私密的事由於同性戀運動而被過於公開,真的不利於兒童。既是如此,現在重提辯論也好,但若是辯論,為何同性團體不希望讓廣大群眾表達意見,而電視上只看到同性婚姻團體在發聲呢?這算公平嗎。我覺得反對同性婚姻的陣營和教會應當組織更多的集會,發出更大的聲音!
對於同性戀問題,我看過很多資料,但在一篇短文裡沒法談這些。無論如何,同性戀者應是少數族群。對少數族群我們不應歧視,也有法律保護,包括承認他們合法的同居關係。但我也不認為少數族群可以大吵大鬧來綁架多數族群,逼使多數人修改婚姻定義以適應他們的要求。你不能否定的是,男同性戀者中艾滋病率很高,然後通過同異性的性交或輸血傳給他人甚至嬰兒。感謝研究人員的努力,已找到了治療艾滋病的辦法,但不應忘記無數無辜者死於艾滋病,誰應負責?另外,對男童的性侵也大多來自男同性戀者,隨著同性戀的“流行”,性侵兒童的犯罪率也平行上升,有必要研究兩者是否有關聯,因為從前很少聽說兒童性侵的。有人說,同性戀者中也有傑出人物,用這種說法來支持同性婚姻並無意義,因為任何族群中都有傑出人物。
同性婚姻團體以所謂婚姻平等(marriage equality)來支持他們的訴求。在我看來這種說法蒼白無力,因為某些穆斯林社區也在要求政府同意穆斯林女童14歲便可結婚。他們是否也可用“婚姻平等”的口號?即婚姻對非成年人也應平等?你會說這不符合婚姻法,但同性婚姻也不符合婚姻法,他們正在尋求改變婚姻法呢,那麼那些穆斯林社區難道不可以要求改變婚姻法嗎?這樣,同非成年者(underage)發生性關係也不算犯罪了,因為他們是出於相愛,同性婚姻團體不是說All love is equal嗎?所以我看再沒有比這條標語更無聊的了!愛,有各種不同的愛,包括父母對子女的愛,子女對父母的愛,兄弟姐妹之間的、朋友之間的、同事之間的、師生之間的,甚至護士對病人的愛,性質不同,表示方式不同。對基督徒來說更有耶穌對人的愛!即使All love is equal,但是否所有的愛都必須導致婚姻呢?
澳洲出生率低,老齡化嚴重,同性婚姻只會加劇這種傾向(女同性戀者雖可用IVF,但過程複雜價格不菲),導致勞動力嚴重不足,需更依賴移民。我不反對引進有專業技能的優質移民,但過多過快地引進作為勞動力的移民,加上穆斯林人口的比例因此更為提高(因其高生育率),會導致澳洲價值觀的變質,這個現象目前已能清楚地觀察到,是我們不得不認真考慮的!同性婚姻對倫理、社會、家庭關係的影響目前還不清楚(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歷史尚短,尚未顯出影響),比如父母親、丈夫妻子等稱呼的定義和家庭成員的定位即會發生變化,至少在語言上已可看到人們越來越多地以意義模糊的partner代替spouse、husband、wife等詞。
正在此時,星期天晚電視上看到蕭登說即使郵寄投票得出NO的結果,若工黨在下屆大選取勝,也會廢除它而引進同性婚姻立法。我對他的說法非常憤怒,這簡直是無恥地打橫砲幫助YES,讓人覺得哪怕NO贏了也是白搭,瓦解NO陣營的軍心。聯盟黨說蕭登非常傲慢,一點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