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小說 – 代序
洪丕柱

(此為將出版的《洪丕柱小説選集》寫的序言)

        雖然我寫了大量各種文體的文章,其實我比較喜歡寫的還是小說,從1950年代中期在上海市重點中學延安中學念初中到高中時就開始寫了,起因第一是因爲那時我記敘文寫得很好,語文老師許老師對我寫的記敘文很欣賞,很多作爲範文在班裏宣讀,作爲鼓勵;而我的語文成績也一直保持著優(5分),這增加了我試寫小說的興趣。我當時寫的短篇小説,屬於今天的微短小説,即字數在1500到2000字的小説,不是很長。斷斷續續一直寫到1960年代初期開始工作之前,一共積累了二十來篇小説,同我所寫的詩歌和短劇一起,工整地抄滿了一個硬面的大號日記本。

        喜歡寫小説的第二個原因是因為先父搞翻譯要我做他的助手。先父的國文老師是章炳麟,他年輕時曾獲上海市中學生國文比賽冠軍,後來在法國最高學府巴黎大學讀文學博士學位時,又獲名師指點,熟讀法國文學史和歐洲藝術史,獲法國文學博士學位。他又曾旅居或遊覽英德意奧等國,所以中西文均佳,回國後任大學教授並在各報撰寫西方文學專欄。他為何要我這十二三歲的小孩作助手呢(我四歲上學,此時已在念初中了)?因為1950年代搞漢字簡化,出版社編輯要求稿件用簡體字橫排騰寫,先父卻同魯迅一樣習慣於用毛筆從上到下從右到左寫正體字,漢字簡化運動使他和好多老知識分子成了半文盲,所以要我幫他用簡體字在橫寫的稿紙上重新騰寫他的手稿。另外,編輯又強調語言要工農兵化,先父也要我這個初中生幫作爲教授的他,將他的非常優雅的文筆改為通俗的“工農兵化”的文筆。
        這樣,我就參與了他翻譯某些法國小説的工作。爲了更好地充當他的助手,我很小就在他和他的朋友的指導下學習英法文,讀了對我來說是很艱深的狄更斯、薩克雷、雨果、梅里美、都德、喬治桑、莫泊桑、巴爾扎克等作家的小說原文的選段,以及法國文學史。這些巨人的作品對我的一生有很大影響。

        當時所有作家寫文章都是手寫的,寫完了,在初稿上作些修改,然後將終稿謄寫在正式的方格稿紙上,交編輯審稿。小孩子如我者所試寫的小説,當然當時還不是爲了出版,因爲從1950年代開始,大陸出版社的出版,政治審查就極爲嚴格,連我父輩的著作都極難出版,如果不列入他們的出版計劃、符合上面的政治宣傳方向、政策等的話。所以我寫作主要是愛好、作爲習作和基本功的練筆、記錄當時的感受和創作的靈感、抒發感情等。況且我受法國作家都德、莫帕桑、巴爾扎克以及美國作家歐•亨利等影響較深,因爲我看了他們較多的小説,所以我開始嘗試寫短篇小說時,也採用批判現實主義而非歌功頌德的的筆調,以社會上一些在年輕單純的我看來是不合理的現象為題材寫作。在那個歌功頌德的年代,批判現實的作品當然就只能作為習作,謄寫在大號日記本裏,而不是方格稿紙上,作爲私藏,等待今後有機會再説。

        比如我在初三時寫過《歡迎伏羅希洛元帥》,其中女主人公的原型是現實生活中的一個真實的人物,我們的一位年輕的女鄰居。她當時沒有工作,靠政府救濟金生活,由於長得較有姿色,被里弄委員會選中作爲夾道歡迎蘇聯領導人伏羅希洛元帥的群衆之一,因爲伏羅希洛元帥的車隊要經過里弄所在的那條馬路。當時中蘇關係很好,故伏羅希洛元帥來訪時歡迎極爲隆重。里委會要求歡迎隊伍的婦女打扮得漂亮些,作爲政治任務,以顯示中國人民幸福的生活和同蘇聯人民的友誼。這位女士很窮,她借了鄰居的錢,買了件色彩鮮豔的羊毛衫,再穿上條花裙子,在歡迎隊伍中顯得很引人注目。她在間歇的濛濛細雨中站在隊伍中等待了五六個小時,伏羅希洛元帥的車隊才來到。元帥站在敞篷車裏,向歡迎的群衆揮手致意,她感到元帥注意到了她,眼光投到了她的身上,令她感到格外興奮,歡迎口號也喊得格外響亮,想來是她的羊毛衫和美貌的吸引了元帥的緣故。雖然他們等了五六個小時,元帥的車幾秒鐘就開過了,她仍然感到幸福,逢人就講她見到元帥了,元帥也看到了她,還特地朝她招手呢。但她要省吃儉用半年才能還清因買羊毛衫所借的債!這篇小説受到了莫帕桑小説《項鏈》的某些影響。

        另一篇短篇小説《杜公望》寫于高中時的反右運動初期。杜公望的原型是我的一位優秀的歷史老師,他操紹興口音,上起課來說古論今,非常精彩,極受歡迎,因而受到學生們普遍的崇拜。但有時他上課也口無遮攔,甚至批評時弊。反右一開始他就響應學校黨支部號召,寫了一張向黨提意見的大字報貼在教師休息室裏,學生從窗外也可以看到這張大字報,它一時引起轟動,也吸引了很多學生去看。可是不久他就作爲猖狂向黨進攻的右派分子被楸出來,取消教師資格,接受批鬥,一夜之間就從一名優秀教師變成抱著一個大掃把掃校園的勤雜工。以前崇拜他的學生,在校園見到他都像見到瘟神一樣唯恐躲避不及。像這樣的一些短篇小説,當時一個中學生的水平,我今天也難以達到,因爲時過境遷,我再也感覺不到當時對杜公望老師的那種激發我寫出這個短篇的強烈的不平和同情之心。記得我還寫過有以盲目崇拜蘇聯專家,中國專家因質疑蘇聯專家的設計而獲罪,後來卻證明蘇聯專家錯了爲題材的、人民公社後大家敞開肚子吃大鍋飯為題材的小説。我現在再也無法複製這些小説了,但這些小説中的一些情節或片斷,後來被我借用在這本小説集中的一些小説中,比如《女保王分子》中對弗麗達歡迎女王的一段描寫,就有《歡迎伏羅希洛元帥》中的那位婦女的影子;《大難不死,必有…》中的孫工的遭遇,就有那篇中國專家因質疑蘇聯專家設計而獲罪的小説的片段。
        這些處女作還沒有機會發表,文化革命就來到了。這個大日記本在文化革命破四舊的高潮中讓我自己付之一炬,全部燒掉,因爲我害怕這些作品如果給人看到,這些所謂“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小説”會對讀者產生極大的毒害,我有可能被紅衛兵楸出來批鬥和交待我的“罪惡用心”。我爲此大哭了一場,發誓以後再也不寫詩歌、小説和劇本了,直到來澳數年之後。現在,歷史已證明當時毛頭小伙的我,在這些小説中所反映的見解完全是正確的,我痛感“無產階級政治”代表一切的時代的荒謬和扼殺自由思想的罪惡。
        文革後我在教學之餘從事翻譯,從藝術到哲學到科技,也寫名人傳記,發表甚多;又被評爲先進人物,受雜誌採訪;但我仍不敢寫小說,那怕當時已出現否定文革的傷痕文學。直到首批美英加專家到滬教學時,我考進若干脫產、半脫產的進修班,從他們那兒接觸了伊洛伊德、尼采,小說方面則有卡夫卡的象徵主義、薩特的存在主義、卡繆的荒謬主義(亦屬存在主義),眼界大開;當時又有西方名小說改編的電影進入,最初是夏洛蒂的《簡•愛》、狄更斯的《霧都孤兒》、雨果的《巴黎聖母院》等,後來有哈代的《苔絲姑娘》、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等。我嘗試翻譯小說並出版了莫泊桑、都德的一些短篇和美國現代女作家蒂麗奧爾遜的著名中篇《給我猜個謎》(曾被好萊塢拍成電影)。這篇小說用現代意識流手法寫,極難懂,況且中國當時還沒有遊樂場的“過山車”,故我居然不知roller coaster為何物(毛澤東的閉關和愚民害苦了幾代人),虧得倫敦來的專家羅倫(Ms G. Roland)老師的指點,才啃下這部小說的翻譯,發表在上海的月刊《譯文》雜誌上,我寫小說的思想才開始死灰復燃。

        在澳洲的二十幾年中我寫了不少東西,出版了幾個集子,很多是一兩千字的短篇雜文或散文等,但是寫小説的思想雖然死灰復燃,還是到比較後期才開始寫的。這主要是因爲我寫短篇小說比寫其他作品得花更多的時間、精力和感情,特別是醖釀階段長,要好久好久。為了孕育故事和人物,得花幾天時間醞釀構思,甚至睡夢中。有時靈感來了馬上想寫,卻要上班,等下班後衝動過了,就寫不好,因為在衝動時寫,會隨人物和情節的進展或笑或哭或嘆息或氣憤,作品就有生氣;沒衝動時硬擠,擠不出好的東西。所以要等到我有這個衝動,能看見我所要描寫的人物,能感受他/她的性格脾氣,能同他/她交談,跟他/她一起哭或笑,能將他/她的故事用嘴巴完整地講出來,我才會開始寫。而且一旦開始寫,我就無法中斷,否則連貫性就會較差。我一直要到寫完,才能休息。但我有全職工作,又有一些社會工作、應酬、家庭負擔和其他興趣愛好,我的時間是無法保證的。總之,我的好些小説是用自己的心和情寫的,而且直到今天,在修訂這些小説時,我仍然還會嬉笑、嘆息或流淚。這就是為什麼少年血氣方剛時我寫的那些未出版的小說,在我記憶中都是精品,現在寫不到這個水平。比如看到那位敬愛的老師被批鬥,我悲憤異常,失聲痛哭;特別是當他抱著大掃帚在掃操場,看到我走過時,用哀傷的眼光看著我的情景,好像在說,你們這些平常說崇拜我的學生,怎麽在看到老師受冤時,一個都不敢站出來為我說句公道話呢?(這種眼光直到幾十年後我仍然可以感覺得到)?我跑回家,一氣就寫出了《杜公望》那個有血有肉的短篇。但願政治壓制創作的時代在中國永遠消失,否則莫言這樣的作家永遠出不來。

        寫小説除了要有時間,還得有地方登。我曾寫過幾篇自覺甚好的短篇小說,也在澳洲譯過短篇小說發表過,不過都未發表在我所居住的布市,因為這兒的華文報都是小版面,不是沒有副刊文藝版、就是文藝版有限,有的短篇小說要大版面報一版半版才行。較長篇的在週報或雙週報連載就顯得不夠緊湊,而由於版面有限,短篇又登不下,最多寫只能極短篇,發揮不開,所以我沒法寫小說,只能發表其他形式的作品。感謝《華商》蕭社長和梁大編的功德,曾有幾年為昆州華文作家開闢有稿費的發表園地,且梁大編似乎對我特別厚愛,有時篇幅略長仍能容忍,我才想到換換口味寫短篇小說。另一個動力是《香港文學》2006年9月號通過昆大張釗貽博士向全澳華文作家徵稿,出版澳洲華文文學專刊,我以短篇小說《回家》(用第二人稱寫)投寄,結果在60多名澳華作家投寄的的各種作品中被選為16篇發表的作品之一。這篇《回家》亦收在這本小説集裏了。

        上面談到我覺得極短篇無法發揮得開,所以我較少寫1500字以下的微短小説(小説集中收進的只有《羅勃》這一篇),在我看來,它好像只是一篇小説的内容提要或情節梗概,正好像你很想讀一部長篇小說,或者看一部電影,但是因爲忙沒時間,你只能看一下這部小説封裏的内容提要,或者看看電影畫報上對那部電影的一個劇情梗概的介紹,你當然是不會過癮的,因爲它們無法進行藝術性或文學性的處理和加工,進行人物外貌、内心世界的描寫和心理分析。今天極短篇成爲文學快餐是因爲現代生活的快節奏。當然人不能天天、頓頓靠吃麥儅勞漢堡包過日子,不管怎麽忙,還是會時而想去餐館吃頓正式的大餐,這就是爲什麽即使是快餐時代,快餐仍永遠只能是較低層次的大衆消費,正式的餐館並不會消失,同樣,優秀的短篇、中篇和長篇小説並不會因爲微短的流行而消失。

        幾年前,我在《華商周報》上連續發表了一系列用第一人稱寫作的每篇2000字上下微短小說。從碰到的幾位讀者的反映看,都把這些故事當成是我本人參與在內的真事而挺相信,所以我想還可以算是成功的,因為第一人稱的特點就是造成作者親自參與、旁觀或見證的感覺,希望對讀者造成一種真實的效果,以加強小說的感染和説服力,所以我比較喜歡用第一人稱寫小説。但其實讀者如果仔細地讀的話,就會發現我的小説中的這個“我”並非真實的我,或者並非完全是真實的我,因爲這個“我”有時可能是女的,比如在《泰德•杜南和他的上海太太》中的“我”。還有,在《回家》中的“我”根本不是我,而是講故事的第三者,她連姓名也沒有。真正的“我”是被隱匿的聼故事者朱先生,他被講故事者“我”稱作“你”,在小説裏連一句話也沒有說,所以可以認爲這篇小説是以第二人稱而不是第一人稱寫的。我感到這篇小説的協作,需要相當高度的技巧。

        來澳後我讀過澳洲作家的英文小說,從懷特(White)、謝維爾(Xavier)的長篇到亨利•勞森(Lawson)、辣德(Rudd)的短篇小説,還有許多其他短篇小説集。辣德是有名的說故事人,常用第一人稱寫小説,他的銅像被立在布市市政廣場的一角。我在英語教學中也常採用一些澳洲作家的短篇小說,我很喜歡這些短篇,所以我好多的短篇小說也以澳洲生活為題材,用第一人稱寫,給人以參與、融入澳洲主流社會,而非置身事外的感覺。
        小說並非記實文學,同傳記、遊記、報告文學、特寫等不同。英文將它歸入fiction,不管長、中、短篇以及現代微型小說或極短篇。小說是杜撰的故事,所以我要告訴讀者們的故事都是憑想象編造的,但其中的人物、情節、場景等都有實際生活中的原型或事實的片段,所以上述讀者才感到真實,正如您畫一個妖怪、精靈或怪獸,比如龍、牛頭馬面什麼的,其整體在世界上是不存在的,但每個部分都是取自真實世界的某些野獸等身上的某部分。小說的目的是說明一個或幾個主旨,比如愛、美、醜、人生、死亡、成熟、孤獨、仇恨、報復、欺詐、創造、毀滅等,為此可用各種象徵的手法並通過人物描寫和情節發展來說明作者對主旨的看法和態度。不過本文並不想談論小說,所以對這些不擬作深入探討。

        小説人物的起名有時比較難,特別是中國人的名字,因爲有時我希望讓人物名字帶有一定的用意。比如《呂斌太的新機會》本來是幾年前爲了紀念四十大千定居澳洲20周年而寫的,因爲篇幅較長,沒有投寄出去,最近又作了修改定稿。其中的呂斌太其實不是一個人,而是反映當時中國留學生的某個較大齡者的群體,我曾在一篇英文論文裏對這個群體做過研究 —-這個群體的高等教育在文革中被終止,他們普遍是文革的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受害者,他們受毛澤東的鼓勵打擊過別人也同樣被別人打擊過,他們的英文較差,來澳州後打黑率較高,但是經過文革試練的他們足智多謀,相當有能耐,成功地生存了下來。“呂”字有兩個口,説明他們能説會道;“斌”字是文武雙全的意思,説明他們能文能武,什麽活都能幹;“太”字是到頂的意思,説明他們生活能力極強。當然能力可以用在好的地方,也可以用在不好的地方,如花言巧語,欺騙同胞。這些人在定居、生活安定和有錢之後,各顯神通,想進入社會的較高層,自我實現理想。這篇小説想要説明四十大千中的這個群體在澳洲的奮鬥過程,它亦符合馬斯洛(Maslow)的需求金字塔的原理 —- 從最底層的生存的物質和安全的需要,到在一個社會裏對認同和身份的需要,到對尊嚴的需要,到自我理想實現和提高社會地位的需要。

        多年來,由於技術進步過快,令我跟不上,我寫的小説,因爲電腦的多次更新和記憶碟片的更新(從3.5英寸的方形碟到記憶條),有若干散失或找不到了,有的雖然還記得内容,但時過境遷,再也寫不出來了。目前收入的二十篇小説,包括中短篇和微短篇,是我能挑選出來的全部,希望隨著自由支配時間的增多,能在今後再寫幾十篇,出一個續集。

2013年1月寫於布里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