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村夜话(二)旗袍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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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许多关于旗袍的文字,总像是走进了《花样年华》里的场景,张曼玉曼妙的身姿,秋雨冲刷过的小巷,青青的石板路,张开的油纸伞开得像一朵寂寞的花。而旗袍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却是可触摸到的厚重,而且散发着樟脑的味道。
我儿时的家里,有两件顶天立地的红木衣柜,柜壁厚的超过我五岁的手掌,柜膛大得可为我捉迷藏时容身。高高的柜脚之间是雕刻精美的镂空格栅,对开的柜门上留着一个锅盖大的圆形印记,大炼钢铁前那里曾镶嵌着铜垫板和铜拉手。在柜子的上层躺着祖母的旗袍,蓝锦缎面子,灰鼠皮的里子,在弥漫着淡淡樟脑香的衣柜里闪着幽幽的光。
如果我能穿越到七十多年前,我会坐在村空戏台前的墙垛子上,裹着狗皮褥子看大戏。那应该是在正月里,飞雪飘飘,被戏台上嘶嘶作响的煤气灯映得五光十色,台上唱的是龙凤呈祥,预示着来年的风调雨顺,台下八仙椅上坐着我的祖母,脚蹬紫色毡靴,身着蓝缎面的鼠皮旗袍,双手插在皮袖隆里,祖母的头上应是带了同色的暖帽,额前镶了翠玉的那种。我的想象不是凭空的,祖母在照片里也是这样正襟危坐,端庄祥和。祖母喜欢看戏,家里有了第一台黑白电视机后,我们就不再去邻居家排排坐地看戏了,孝顺的父亲总是把频道调在戏曲台,祖母看戏含蓄得很,不做声,不嬉笑,似乎一切都已了然于心。我就是这样看懂了武家坡,大登殿,四郎探母,三岔口,还有挑滑车。
旗袍在祖母的年代代表一种传统和礼仪,即使出身小家的姥姥出嫁时也是一身大红袍子,只是那袍子在若干年后给母亲改做了衣衫。小家小户亦讲究行为礼数,我母亲很小就会代理姥姥出席村里的各式应酬,直至今日我母亲还偶尔说起旧时如何行礼,如何开言,甚至如何端碗动筷子。此时我想,经过多少代口口相传的教诲,才使我姥姥这样清贫的女子穿出旗袍的素雅,又有多少个我奶奶展现了旗袍的内敛。
我一向不大敢穿旗袍,不是走不出旗袍的婀娜,是走不出旗袍的风致,不是坐不出旗袍的端庄,是坐不出旗袍的含蓄。然而柜子里那件柔软滑润的旗袍总是让我的心痒痒地向往,于是我决定在我的婚礼上穿一回旗袍。好在那时旗袍还没有被过度消费,否则婚礼上会把我和领位小姐混淆。
那时结婚礼服多为西装套服,一个婚礼下来新娘以换三次装为好。我想我当时够另类,婚礼从开始到结束全程旗袍。那是一条无袖长及脚踝的桃红真丝旗袍,金丝盘扣,手工滚边,从左肩到右膝花团锦簇地绣了一路。那时的友谊商店还是凭护照才能进的,忘了是如何混进去的,可我那旗袍就是在店中玻璃展柜里被我一眼看重的。二十多年过去了,衣柜的内容更新了数次,从北京到新西兰,从新西兰到澳洲,只有这件旗袍一直伴随着我辗转,它承载着我生命里太多的东西,我没有再穿它,可每每抚摸着它,让它流水般的腰身从指尖滑过,心也就荡漾起来。
每个女孩都有一个青春的梦,每个女人都有青春的记忆,尤其是东方的女子,若生命中没有和旗袍有过交集,我想多多少少会有些遗憾吧。因为当穿上它的瞬间,你才会感到‘阅尽千帆皆不是,天长地久夜未央’,尘封的记忆会慢慢打开,属于你自己的小秘密会像小兔子般突地一跳。如果你也是和我一样喜欢张爱玲的《沉香屑》,喜欢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那你就穿上旗袍在读一遍,你一定会有如身临其境,感受到自己的成长。若说岁月如歌,旗袍便是最绵长温暖的那一段。
然而,旗袍终究是要像默默观望的过客注视着街上的人来人往,你无法想象骑单车的女子穿上旗袍是一种怎样的调侃,即便开叉高及大腿,以便让坐公车的女子可以狂奔,可行却好笑。开车呢?也不妥,身段被拿捏得抡不了胳膊回不了头,何况我开车就爱穿T恤打赤脚。我时常为旗袍感到哀怨,直到有一天。
九十年代,我去武汉公出,大概一两个月吧。武汉公司接待我的是总经理的秘书 Fanny。Fanny是一个地道的武汉女孩儿,而那时的外企已经时兴起英文名了。Fanny 好似蔡少芬的翻版,我总叫她小Ada。第一次见到小Ada可以用眼前一亮来形容,除了蔡少芬那标志性的下巴和弯月般的的眼,最吸引我的是那随意的白底碎花的棉布旗袍,使小Ada除了有蔡少芬的美艳,更有蔡少芬没有的灵秀。小Ada不愧是武汉的辣妹,豪爽健谈又温婉可人,很快就和我熟络起来。充裕的时间使我们能谈天说地,渐渐地话题就转向在衣服上。小Ada见我对她的布艺旗袍赞不绝口,便提议下班后带我去选几件。
武汉的春天已很热了,我俩吃完了蔡林记的热干面便向汉正街进发。小Ada轻车熟路地领我进了一家小店,里面的布艺旗袍令我眼花缭乱。对比丝绸对着色和印染的挑剔,布艺的旗袍花样繁多,裁剪也更随意,现在的说法叫改良,介乎于裙与袍之间。难怪满街的女子不管老少,穿着这布艺旗袍都是那么自然,即不做作也无约束,即使手提竹篮也不失温婉。我虽件件爱不释手可也是理性地选了三件。意见白底蓝花,短至膝盖上三寸,可与鸡尾酒礼服媲美。一件通身是古朴的条纹,肩部稍作包裹,配上高耸的发髻应是相当知性了。还有一件纯色亚麻布上不规则地开放着暗红的牡丹,既不扎眼也不单调,办公室穿最宜。小Ada的眼神从凌厉到敬佩,我知道选对了。
第二日清早,女人对新衣的迫不及待使我早早地起来梳洗打扮。公司给我租的公寓与公司有十五分钟的车程,只不过这个车是三轮车,当时武汉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单程5元,清晨坐在上面凉爽怡然。可我穿着这布艺旗袍坐在上面却别有感触,仿佛置身于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十五分钟的时间已把时光倒转,已至走进办公室还没从自我设计的场景中走出来。旗袍真是有些魔力,能把心里无边的想象勾引出来,纵使再平常的女子,脸上也能闪现出光辉。我想这就是经典的魅力。
晚上恰巧又是宴请,吃完了亢龙太子酒轩,乙方又请我们再西式酒吧品酒。小Ada还是一味的豪放,大有千杯不倒之势,而我只点了我的最爱来应景 – Margarita。酒的微醺使我的思路跳跃辗转。我时而想这身旗袍不管是宴请还是休闲都独具妙处;时而又想布艺旗袍的随意与舒适更适合今天的女性;小Ada 快乐地猜着拳让我觉得年轻真好,她身上的碎花旗袍展现着青春的热烈;而我身上这亚麻布的旗袍也让我从Margarita里品出几许沧桑,酸甜苦辣咸不正是人生百味吗?
如果那夜我只想着‘时光只解催人老’, 那今夜,漂泊十多年的今夜,我似乎听到了‘何处高楼雁一声’。旗袍的味道,让我忽然恍如隔世。

附注:图为我穿着文中提到的布艺旗袍与时任新西兰总理的海伦.克拉克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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