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来与我同居吧, WEI” 格伦在三个月后给我发了一条这样的信息,他以为口头说得不够认真,所以用文字表示。在他心里,同居就是真正的伴侣,因为澳洲法律规定同居满365天,就和婚姻关系一样拥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这期间他带我去过他工作的大楼,一栋古老的砂岩建筑,里边有澳洲历史上最早的议会记录,也有他英格兰橡木材料的古董办公桌椅,我一遍遍地抚摸着上面深褐色的光芒,想象着高大的他工作时的专注。
他也带我在周日下午去他兼职的音乐电台,让我在播音室的隔间,听他和同事的播音。这期听众点播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爵士乐, 女同事玛丽盘着高耸的云髻,是70年代女明星的发型。声音轻柔,抑扬顿挫,好似肥皂剧《家有仙妻》里的仙女玛丽,嗲而可爱。 她男朋友是个工程师,与我同在隔间里等待,播音四十分钟就结束了,一同出来时,我们一起走向停车场,我在钻入自己那台奔驰C250的瞬间,回头看了那工程师一眼,读出了其中的羡慕和嫉妒。 我猜想,有个有钱的老爹真不错,可惜这一切都不是我自己的。
格伦不知道我的高傲和懦弱来自原生家庭的强烈控制, 他们以丰富的物质绑架我的肉体,又以早就没落的“三从四德”来绑架我的头脑,这倒不算,一个“孝”字,就是天理。违背了父母,就是不孝,就是天理难容。纵使我身在澳洲,也照样夜夜有电话查岗。从小就乖的代价,就是永远受父母控制。
何况,我拿的是中科院的奖学金,读完博士,终将回国,为生化所效力,从签订协议那天起,我的自由就卖给了国家,还能逃到哪里?
所以,我反而羡慕玛丽,虽然她是个没有工作无所事事的瓷娃娃,可是有男朋友宠着她,她也有自由决定,是否一直这么赖在音乐和爱情的梦境里。
而我,一个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女博士,却没有这样的自由。
无论格伦怎么展示他的认真,一步步带我走进他生活的全部,我们之间的结果都是注定了的。
带着这样悲壮的感情,我在这个圣诞party上跳舞,每个人都跳,而我是其中旋转最多的那个。地中海风格的粗跟皮凉鞋,像绑在脚上的水晶舞鞋一样不停地旋转,波西米亚宽裾大红群翻飞,张风鼓起如同蝴蝶的翅膀,我醉倒在如泣如诉的乡村爱情歌曲中,醉倒在一群异族白人男女的曲池里,没有了父母亲友同学同事的注目,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像只鸟儿一样自由,振翅欲飞的蠢动在酒精的刺激下,真实得如同梦境,虚幻得如同即将回国的现实。
那晚格伦是DJ,另一个DJ朋友跟唐人街一个酒吧的老板谈好了五五分账,格伦提前四个礼拜在电台对今晚的圣诞趴做了预告,人潮
涌动,连阳台和走廊上都站满了人,酒水大卖,我的舞蹈或许也为格伦他们的音乐增色不少。12点了,我妈的电话又来了,我自觉地端着酒杯,走向拥挤的阳台,大声地对妈妈说,请你不要再这时候打给我了,我30岁了,不是小孩。 妈妈说,什么?你怎么了?我啪地挂掉了电话,然后关机。一仰脖子,喝掉了整杯薄荷鸡尾酒,清凉的口感让我红涨着的头脑冷静了不少。
我不顾一切,跑上台去跟格伦耳语,亲爱的,我爱你。 话刚一出口,立即被噪杂的环境所吞没。
他大声地问,你-说-什-么-?
我又一次凑到他耳边,大声地说,亲爱的,我-想-和-你-做-爱。我像他一样,每一个字都拖长了音,好让他能听到。
格伦的脸红了,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这是公寓钥匙,你先回去。
我于是推门而去,驾车回到格伦的公寓,一路上边哭边想,也许格伦认为我是个叛逆的坏女孩,也许格伦永远不知道我其实爱着他。如果我从十四岁就开始青春叛逆就好了,如果我从毕业第一天起就能决定自己该穿什么衣服,而不是听从我妈指挥就好了,如果,我从来就是个喝酒又抽烟的叛逆女孩,从来就不必为家族争光,为这个那个负责,而只对我自己负责,今天的我就是最真实的我。我就永远都不必回到那个环境中去了,我为什么不可以呢?我要做一回自己,这么好的格伦,我为什么不能爱呢?
我一边冲热水澡,一边泪流满面,洗过澡把自己赤裸裸地放在丝绒被子里。嗅着淡淡的皂香,沉沉地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格伦躺在我的背后,膝盖顶着膝盖,他一手轻抚着我小巧的乳房,一手握着我的细腰,吻着的脖颈痒痒地酥麻着,那条在我体内沉睡的小蛇,又一次被唤醒,吐着信子,啮咬着我。我在黑暗中,把臀部翘向他的坚硬。
他先是浅浅地,轻轻地进入,因为我曾说他太长,他记住了,一直怕伤着我。
然后,在我的越来越迎合的收缩舒张中,他开始更深地探索,我的快乐也由浅入深,到达从未有过的兴奋之处。那似乎是一种秘境,来自地心深处的无人之处,热烈奔突的岩浆越来越激烈,终于沸腾得融化了我的整个身心,我们同时被彼此火山喷发的烈焰所覆盖,奔突着,欢呼着,迎接这原始苍莽,天地洪荒。
然后,以这样的姿势相拥着睡去,恍惚中,听见格伦在我耳边说,亲爱的,这样的爱,才是真正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