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世界上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中餐馆。这话可能有点夸张。不过我敢说澳洲的所有城市都有中餐馆,而且很多。大一些的城市都有中国城,餐馆一家连一家,自不必说;比较偏远、小一点的城镇至少也有一两家中餐馆。
所以,在澳洲,你如果随便问一个西人吃没吃过中餐,他/她一定会非常肯定地告诉你:吃过。只是或多或少,因人而异。从未吃过中餐的人恐怕是凤毛麟角。
但是你如果再问:你吃过红烧肉吗?答案一定是:没有,没听说过。除非你正巧问到我们公司的人。我们公司的职员个个都吃过红烧肉,地地道道的红烧肉。当然餐馆里是吃不到的。不信你随便找家中餐馆坐下,翻一翻菜谱,一定没有红烧肉。
你说怪不怪?在中国谁没吃过红烧肉?放眼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东甜西辣、南米北面。饮食口味千变万化,菜肴风格各不相同。然而,如果要推举一道东西南北通吃的佳肴,那一定是非红烧肉莫属。据说革命导师毛泽东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他在指点江山之余告诉卫兵:来,搞点红烧肉来补补脑子。
红烧肉是否补脑子,恐怕见仁见智。不过红烧肉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宋朝。据载,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为官杭州,带领杭州民众疏浚西湖,使得几乎要废弃的西湖重见天日、再度辉煌。百姓感激,随敲锣打鼓、抬猪担酒送到太守府。成堆猪肉,苏东坡推辞不掉,便嘱府上厨师把肉切成方块,用自己家乡四川眉山的炖肘子方法,结合杭州人的口味特点,加入姜、葱、红糖、料酒、酱油,用文火焖得香嫩酥烂。然后再按疏浚西湖的民工花名册,将肉分送出去。始有“东坡肉”,即今天的红烧肉。
红烧肉四季皆可、老少咸宜。多少年来,上至皇宫贵族,下至黎民百姓,无不对其垂涎。其味道和口感,我想就不用我来描述了。光是想一想,嘴里就会立刻湿润起来。当然,现在人们越来越关心胆固醇脂肪什么的。红烧肉虽好吃,但也不可多食。
对啦,为什么我们公司的职员都吃过红烧肉呢?这得从我带中饭说起。我们公司本部四十来号人,我是唯一的华人。华人总是有吃剩饭剩菜的习惯(不同意的举手)。不是为了节约,而是为了方便。比如我每天的中饭,基本上都是头天做晚饭时专门多做一点而余出来的。晚饭时就将第二天的中饭装好。塑料饭盒下面是饭,上面是菜。中午用微波炉一热,原汁原味,香喷喷,热腾腾。
中餐里的作料总是比西餐重。所以每次我热饭时,总会香飘四处。那香味从餐厅飘到走廊,再从走廊随着进出的人飘到办公室。勾得人们直咽口水。忍不住的总是要过来伸头问问:今天又是什么好吃的?没什么啦,都是昨天的剩饭。我几乎每天都要这样说一遍。有人实在忍不住,就隔三差五地到附近的中餐快餐店买一盒看似和我吃的很相像的盒饭。并且坐到我旁边一起吃。当然那味道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于是我突发奇想,何不让大家尝点正宗的中餐?公司有个传统,每个月都有一次BBQ聚会。即每个月的头一个星期五,中午大家一起吃烧烤,然后开个短会,领导汇报上个月的经营情况,大家也畅所欲言,上下交流沟通。这个做烧烤的任务则由各部门轮流执行。
话说这次轮到我这个部门做烧烤,由我掌厨。你猜我做什么?没错,红烧肉!头一天我去买来十公斤半肥半瘦的五花肉,让肉店改成一英寸见方的肉块。又按事先准备好的清单买齐了作料,外加一些油炸豆腐和萝卜。万事齐备。可第二天上午真正动手时,就傻眼了。十公斤的肉,一大堆啊。根本无法像在家里那样全部都过一遍油。于是当机立断,改过油为过水。单单是给十公斤肉一锅一锅地过一遍开水就花了一个多小时,弄得我和我的副手满头大汗。临时找来三只大锅。算是可以将所有的肉都装下。但只有一只煤气灶。如果每锅烧两个半小时,三只锅烧完大概就是吃晚饭的时间了。可我们必须在十二点完成。怎么办?不是有烧烤炉吗?用煤气灶先大火烧开然后再移至烧烤炉上温火炖。就这样,烧烤炉上两只锅,煤气灶上一只。三只锅同时炖。愿来对烧烤炉上的温度没有把握。后来发现铁板上的温度不仅正好使锅里的肉小滚,而且铁板传热均匀,烧出来的肉色香味一流。真是歪打正着。
中午十二点准时开饭。红烧肉、白米饭、外加蒜蓉过水白菜。有荤有素,红白绿相间。平时吃惯了硬邦邦的烧烤肉,大家吃起红烧肉来,又香又软,一口一块。尽管我做的比较咸一点,但看得出来,大家吃的那叫开心啊。不过我也注意到,有秀气一点的女士则用刀叉细心地将肥肉分开拨到一边,只吃瘦的部分。
“你什么时候再做红烧肉啊?”从那以后,这句话就成了一种新的问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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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在布里斯本《华商周报》第334期 18/05/2007
我至今仍然喜歡吃紅燒肉,今晚在某中國飯店看到東坡肉,醬紅色的,算是第一次看到,當即嘗了,還不錯,肥而不膩,也許同杭州樓外樓的東坡肉可以比比,不過只敢吃一塊,怕膽固醇!
我是最喜欢吃红烧肉的,又会烧红烧肉,读你的文章又想红烧肉了。
写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