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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輝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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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山丘

Posted on 2025年11月11日

摸黑开七十公里车去走三十公里山路,一到五挣扎着起床上班,盼望着周末早起去驴行。见到了别忘了招呼一声:“那么巧,你也是精神病啊。”

 

车坐满了,不说话。

不说话我也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你们在想刚离开不久的被窝和枕头。而我,在想我远在成都的Phoebe。

 

Phoebe已经能摇摇晃晃的走路了,我没法陪伴见证,只能从电话和照片里依稀拼凑出成长的细节。在她的脑子里,外公外婆和照顾她的表姐都是妈妈,只要喊“妈妈”,就会引起关注,需要就会得到满足。我会担心年底我们见面的那个时刻,怕她见到我们时会感到陌生,而那丝陌生的眼神会让我们内疚,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内疚化为日后的溺爱,Yvette就是这样的例子。Yvette就这点不像我,我是宠不坏的,我是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变坏的。

 

三十公里的山路长不长?不长,让任何人都有勇气认为这像蹦极一样,眼睛一闭就可以挺过去; 长,一旦开始开始爬坡,就像个卡住的CD:“到了没有,爬不动了,到了没有,爬不动了……”,萍萍边迈步边嘟哝,我们也同样回敬:“快到了,快到了……”哄女孩子很容易,不需要拿出什么确凿的证据来说服她们。她们只想知道在孤独和几乎要放弃的时候,身边的人没有走远,而她们的每一个疑惑都会得到对错并不重要的回应。

 

这听起来像个情场高手的布道,然而凭心而论,我是不懂女孩子的,我的大脑比生殖器发育得晚。到了初中也只和男生玩在一起。和女生有近距离接触还只是高中以后的事情。

 

高二开学不久,班里转来一个清纯的女生,长太高,只能坐最后一个加座,正好在我背后。

 

从此前面黑板上的内容变得无关紧要,我只在乎自己的背影是否端正,衣领是否平整。她内向,加上是插班生,所以只有机会和前排的我说话。久而久之,我俨然成了她眼里的万宝全书,我也期待她的每一个问题,甚至会为可能出现的提问准备答案。

 

白天见还不过瘾,我想晚上也能见到她。终于机会来了,我报名参加了夜校的英语补习班。花了家里不少钱,只为了骑车去补习班的时候能从她家楼下经过。她住六楼,一听到我在楼下的口哨声,就会从阳台探出脑袋,扔下一个零食。偶尔也会扔下一张自制的卡片,让我在只言片语中琢磨一晚上,然后总能推断出她从未表达过的对我的好感。

 

有次放学后,我骗她说我发现一条回家的新路,然后带着她在小弄堂里绕来绕去,逛着逛着,天就黑了。她一转身,凑近,面对着我,迅速取下我的眼镜,静静地注视着我,我心怦怦乱跳,把口香糖悄悄地挪到第二臼齿背后,心里默默地背诵着师兄教导的接吻要领……神圣的时刻快来吧!!! 突然,她的发问把我的幻想击碎:“怎么还没到家?你到底认不认识路啊?限你五分钟把我带回家,否则眼镜就不还给你。” 我说,“啊!快到了,快到了……”

 

快到了,快到了。说着说着,而立之年真的就到了。

年少时,绝对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在这山里,近乎疯狂地翻越一个个山坡。我勇敢,因为我怕了,每一分钟青春都会离我远一米。

 

温队长和别克一路小跑着去和大部队会合。我,五七,萍萍 也加快了步伐。我们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小时,英华率领的后勤队已经在集合点开饭了。十,九,八,七……慢慢接近终点,小红手提一瓶果汁,端着大碗,脸笑得比碗还圆。我冲上前去,如果没有臭汗的话,一定会热烈地拥抱一下,结果却只是接过了碗,一饮而尽。又一碗,又一饮而经尽。小红,俨然是个穿着迷彩服的天使,在给我们补充了水分后,还开车把我们送到大部队的聚餐点。

 

桌椅早已摊开,有蔬菜,有肉食,有水果,有坚果,没有团长。团长一家迟到了,但一出现还是让焦急等待的我们欣喜若狂。车门打开,打扮时尚的一家人约好了似的,一个,一个,一个,步下车来,没有红毯,却丝毫不影响明星的气场。好景只维持了两分钟,所有人都列队屁颠屁颠地跟着温队长开始下午的14公里山路。

 

一开始就是个连续的上坡,Alice的身体明显不适,于是团长,别克,小红中途折返,护送她下山。我暗暗庆幸没有把李熙琳带出来,否则第一个喊吃不消的没准是她。我问自己,如果李熙琳真的来了,又真的喊吃不消了,我还会不会像大学时那样毫无怨言的英雄救美呢?

 

大学时的李熙琳是个木讷的理科生。我先认识她的朋友,继而认识了她。吸引我的是她漂亮的外表,和包在FUN牌牛仔裤里匀称的身材。她上课的时候我偷偷从教室门玻璃外注视她,和所有理科女生一样,如果不是上前抽一巴掌,她们是不会觉察到周围虎视眈眈的色狼的。就这样观察了好久,又纯友谊地和她及她的朋友们交往了好久,我按耐不住了。

 

没有选择,在四川上学的我,要不把四年交给宿舍里的其他臭男生,要不就埋头苦读,准备考研考博。而我,却有幸选择了谈一场恋爱。

 

于是在一个夜里,熄灯后,点上蜡烛,喝了半瓶酒,写出了一封让琼瑶都觉得肉麻,让徐志摩都会觉得浪漫的情书。找了个机会, 交到李熙琳的手上。她打开,当着我的面念完,就像读教科书一样,学到了知识,接收到了信息。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引以为豪的第一封情书就这样被一个豪无情商的猪头给糟蹋了。

 

我寂寞,我狡猾,而她,却不懂如何设防,也没把家长的劝告当回事儿。我知道,对于我们的交往,她父母多少有点失望的。她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母亲这边更是出过外交官和诺贝尔奖的评委。他们希望李熙琳能专注学业,毕业就去美国留学,续写家族的荣耀。没想到中途杀出个穷小子,而且是上海人。那时,“上海人”在其他省份人的心目中,是个贬大于褒的词汇。可父母的暗示与劝阻对于一个恋爱中的青春期的女孩来说,是没有丝毫威力的。眼见大势已去,他们也只好哭着送女儿踏上去上海工作的列车。年少轻狂的我,哪里能体谅她家人的痛楚。心中满怀的是展翅飞翔前的兴奋。

 

于是我们真的飞了,而且飞得很远,飞到瑞典,飞到挪威。飞到了澳大利亚。我们是一颗不愿落地的蒲公英的种子,风起的时候,就快乐地起舞。父母总是在思念,这种思念一旦说出口, 总是变成了问寒问暖和深深的祝福。我们奢侈地把祝福又化为一阵风,潇洒地乘着它向更远的地方飘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发现风停了。原来,我们累了。

 

上帝给了我们Yvette和Phoebe, 同时带走了李熙琳的年轻和漂亮的身材。我不能想象当年那个校花会穿梭于打折商品间,会用手洗去小孩裤子上的大便,会比她母亲更唠叨地嘱咐Yvette要注意这注意那…… 当年的那条FUN牌牛仔裤恐怕只能当做一副袖套了吧。

 

青春,就像是芥末,当你刚感觉到它强烈的味道时,它却消失了。

也许要抓住青春尾巴的还不只我一个吧。这山路上的每一个都是。大部队装备千奇百怪,唯有心愿一致,那就是要在天黑前回到营地。随着体力的消耗,渐渐地,队伍被拉长,仿佛以家庭为单位,分成了好几段。走在前头的不忘给给落后的留下箭头,落后的也并不领情地继续落后,拍照,采山里的野果。我也借机往返于几个段落之间和不同的人聊天,段落间距离近得不至于迷路,又远得恰恰能保证交谈的隐私。

 

赵予滋和我谈起去上海或是北京发展的话题,我乘机大肆宣扬了上海一番。很自然地,非常低调地得出上海男人最棒的结论。兰宁不忘加一句,上海女人也非常了不起,群里的上海女人就都很优秀。

 

我总是以同辈人的身份打量评判周围的上海女人,却奇怪地忽略我母亲也是个上海女人。

 

母亲出生在江苏金坛,文革中家产被洗劫一空,投靠姐姐,寄人篱下。为了减少家庭的负担,早早地嫁给了上海的本地人,我的父亲。──如果我在场,我是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我的父亲家虽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却也不见有多发达。连续几代,都只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父亲爱摆弄乐器,爱写写文章,也许那从未见开过的书柜里正锁着把母亲追到手的情书吧。

 

嫁到金家,母亲就开始了至今都未结束的劳碌。我奶奶不是很帮忙,父亲又不能干,所以家庭的重担就压在了她身上。不幸的是,她生了两个AB型血的儿子,我们古怪的性格和招惹是非的天性,硬生生地和母亲的坚忍抗衡。但是,她赢了,终于把我,和长我六岁的哥哥养大,送进大学;她输了, 没有机会和钱给自己买一个首饰和化妆品,从五十岁起就已满头白发。

 

我记得第一次见母亲哭是在一九九三年的夏天,那时我考同济建筑系差五分,如果出钱可以转为自费生。但是每年五千对我家来说是个很大的数字,而以我母亲的性格也绝不会向人借钱。所以她只能看着我离开上海去内地读书,她哭着说她没办法…… 我没有安慰她,因为我暗自高兴,我可以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我没有安慰她,但那一幕却一直无法消除,时不时地点一下痛处,告诉我世界上并没有女强人,只有不懂事的男人。

 

来到澳洲,我把父母接来探亲,同时帮忙照顾Yvette,我多希望时间定格,让母亲永远留在身边,亲享受晚年的生活啊。但是三年前的一通电话却把母亲急急地召回,哥哥查出患有白血病!化疗期间,母亲起早摸黑地买菜做饭陪护,奔波于医院和家之间,从没抱怨,一边鼓励哥哥要坚强,一边在电话里流露出不能帮我带Yvette的内疚。四十岁的我终于知道会安慰母亲了,让她凡事都要积极,凡受洗信耶稣的,上帝必赐平安。

 

母亲是个上海女人,但她的这些付出却是任何地方的母亲都会做到的,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也是什么样的环境逼迫出什么样的性格。好比把一只懒猫投入我们驴队,不出一个月,也会练就成疾走的好手。这样说,并不夸张。大部队所有人员,包括第一次参加的新人,都在预计时间内走出林子,到达营地。而后兵分两路,一路回家,一路继续探洞之旅。

 

回家的车上,李熙琳打来电话,责问为什么走那么远。

我没有直接回答,但我知道,徒步就好比人生,起初的时候我们兴奋地像学步的婴儿,步履稳健后想探索全新的山路,不知不觉走累了,有点力不从心,想歇一下了,然后开始步履蹒跚,边走边思索当初选择的路是不是适合自己。等知道答案时,已是人到中年。

 

我徒步越过一个个山丘,而回头却看到一个个我生命中的女人,来世,我还要做一个男的。这样我就可以做你的父亲,做你的男朋友,做你的儿子,做你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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