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流行一句话“我们是生长在蜜罐里的一代”。我们都在那个蜜罐里上了小学,一起从那个时代走了过来。我们的童年没有物质上的丰富,却有着穷找乐子的温馨。

长大了以后,那个蜜罐就渐渐地空了,只是还散发着些甜美蜜香。人们也乐于将过往岁月里那些喜怒哀乐的片片段段,有一搭没一搭地放回那个蜜罐里存着。待到怀旧病复发之时,便在茶余饭后取少许服之,以减轻些症状。

我的蜜罐里,有许多支离破碎的片段,是关于我的小学校园的。

校园

每个人情有独钟的都是自己的母校,我也不例外。毕竟,别人的母校有别人去爱。

我的母校大门处,大大的字:“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校门口偶尔有卖爆米花或冰棒的。一两分钱的爆米花就可以装满拉起来的衣襟。后来花样慢慢多了,还有卖贡糖的。一整个圆锅的贡糖,小贩的左手拿着锉刀模样的器具对准整片贡糖的一个边角(按着购买的钱定分量),右手握着个小铁榔头往锉刀敲下去,三下五下就敲下一块香甜的贡糖来。有时还来个卖糖画的,堪称民间艺人。糖画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有飞龙猛虎凤凰等等。严格说来学校门口是不许摆摊的,可是屡禁不止。我们学生也是不被允许向他们购买的,也是屡禁不止。对我来说,每次看到他们,不买仿佛良心过不去。一半自然是食欲使然,但还有一半是对他们油然而生的某种情感,不舍见他们粗朴而充满期待的眼神黯淡下去变为失望。自小对任何小摊小贩都有一种无法解释的悲悯之情,挥之不去。他们把许多的期望寄托在每一个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大人或小孩身上,每卖出一点什么,肩上的担子就轻省一些,钱袋里就多几块硬币或多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可以让他们早点赶回家,在回家路上买些生活所需。

校园就在家附近。如果拆掉出了校门看见的那堵墙,直接走一二十米就可以到家了。因为有了那堵墙,就必须绕道走。在家里可以听到学校的铃声。刚入学时,妈妈总是不舍得让我太早去上学,非得等到听见预备铃响了,才放我出门。好像多留我一分钟就多赚了一分钟的安心。有时出门前还塞个苹果在我手里,让我一路走一路啃,把我急得不饿也狼吞虎咽的,就怕到了校门口还没吃完手里的苹果。老是险些迟到才进教室。后来有个老师笑着对我说,“知道这叫什么吗?”我一脸茫然。他说,“这叫近溪搭不到船。”因为住溪边的人往往觉得自己住的近,两步就到,可以慢慢来没关系,结果就经常因为大意而迟到搭不到船了。

校园里有三座教学楼,我们低年级在第一栋教学楼上课。教学楼前披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大字横幅。

第一栋楼和第二栋楼之间是前操场。第二栋楼和第三栋楼之间是后操场。大家做广播体操就在后操场。后操场的一半是个跑道,另一半有双杆等运动设施。如果找个对手就可以在双杆上玩“迁双杆”的竞争游戏 — 跃过双杆抓住对方的手就赢了。第三栋教学楼楼上有宣传队练功的较大厅室,算是排练厅。楼下有我们升上高年级后用的教室,也有简朴的教师宿舍。教师宿舍门口不远处有一口井。

办公室就在中间那栋教学楼的楼上。楼下的楼梯转角处一度是小伙伴们最喜欢躲起来吓唬人的地方。办公室边上有个像传达室一样的小间,里面有个电话。有一次电话铃响了,我正好在附近,有个老师就让我去接电话,告诉了我要说的内容。结果有生以来从来没接过电话的我一拿起电话就慌得乱了套,也没听清楚电话里的人在说什么,直接对着话筒连珠炮似地把老师要我说的话喊了进去,然后就把电话挂了。等回过神来才懊悔不已,觉得错过了一次好好接电话的机会,猜想着对方不知对我的无礼会有何感受。

办公室附近还有一个播音室。对我来说那是学校的心脏,因为许多的信息由那里发出,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的播音从那里发出,好听的音乐也从那里发出。升到高年级后有一阵子老师让我和另一个女生每天在课间去播音室,负责课间的播音工作。教我们如何使用那里的播音设施后,大概任务就是播放一些老师指定的内容 – 有时让我朗诵几首小诗散文什么的,有时是些小通知。指定内容完成之后就随我们挑选一些合适的音乐碟片放点音乐。这份工作新鲜独特,感觉自己有点小重要。有个令我困惑的小插曲是有一次心血来潮放了段“红灯记”,马上有老师急匆匆跑上来哭笑不得地问“怎么播放红灯记?”然后就换成别的盘片了。很想问他,“为什么不能放红灯记?”时代变了吗?

教室里会贴一些领袖图像,记得最牢的是有阵子贴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华国锋。教室前面当然是黑板,后面有黑板报。那时的黑板和粉笔有着特殊的魅力,如果老师许可,大家都巴不得去黑板上写写画画。持有粉笔可以板书的感觉就是持有教书育人的特权。连擦黑板都是人人抢着干的活,不知吞下了多少的粉笔灰。

课桌上一般已经有了三八线。没有的话很快就会被刻上新的一条。当时有篇课文大意是说课桌的脸被划疼了,教育小伙伴们要爱惜公物,不要在课桌上动刀。我常常能够感觉到那种疼,就不大舍得刻。其实那种男孩女孩相安无事两小无猜的年纪,三八线对我和同桌来说形同虚设。我不明白别的小伙伴为什么老在三八线上斤斤计较,压线或过界分毫就要肘撞手砍。打心眼里我对男生是没有恶感的,他们大多属于性格开朗,大方慷慨的阳光型。有阳光常常照耀着不好吗?几乎所有活动老师都安排男生和女生要搭配。老师说了:“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低年级时我总是坐在第一排,这是几乎不变的。个头小。变的是左右边。每过一阵子老师就会让坐在左边行列的小伙伴和右边行列的小伙伴整列地对换,为了防止斜视。

校园里应该是有个小小印刷厂的。但是记忆有些扑朔迷离。记不确真。只记得有一天老师让我和几个小伙伴去帮个忙,非常新鲜好玩又简单容易的活儿:只是把一些书页按顺序排放好后,又按页折叠整齐码好。 后来几乎把这事儿忘了的时候,老师居然拿来三毛钱发给我,说是那天帮忙的工钱。哇!这辈子第一份工资!天上掉下的馅饼!玩儿玩儿还能挣钱。回家向妈妈上报,要把钱交给妈妈时,妈妈笑着说,这是你自己挣的钱,你自己收好吧。想花可以花。妈妈说应该是学校印刷厂给的。后来还时不时盼着再有个机会,可是,不知怎的,不再有馅饼掉下来了。

 

试读

在走进亲切的母校 之前,妈妈让我提前一年去她所在的学校“试读”一年级。

试读的时候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课时把手端放在胸前桌面上,老师提问时才举起右手回答。那个冬天被裹得结结实实的,天天哭鼻子,硬邦邦的袖口擦眼泪把眼圈都揉烂了。每次考试,如果写错了哪个字,比如“书”字少写了一点,眼圈就开始膨胀发红,眼泪就掉下来。医学上如果有“多泪症”,我想当时的我就是患者。为此妈妈特地在我的袖口多缝了一层特别细软的布条,我擦眼泪时可以呵护我的眼圈。

由于从来不捣乱,有次老师暂时出去一下,便委以重任,交代我负责一下班级治安。我不知道怎么负责,只觉得总得做点什么。想起老师刚刚教的歌,便站起来指挥全班同学一起唱歌。老师一回来,被惊呆了,那场景估计像集体造反。老师很快就平息了“动乱”,说是不能太大声影响别的班级。

班主任是妈妈的朋友,当天就告诉了妈妈这个哭笑不得的插曲,妈妈又哭笑不得地告诉了爸爸。温习刚刚学过的歌不正是我们学生应该做的事吗?为什么就哭笑不得了呢?百思不得其解。大人的头脑就是不一样,尽装些令人捉摸不透的思维。要学会接受这种不同的头脑所传授的教导,绝非易事。总之,我告诫自己:私自指挥小伙伴们唱歌不是一件好事,需要牢牢记住,吸取教训,日后绝对不能重犯。否则大人可能会说:“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是不可救药的。”

那年有一回去参加欢送退休教师的游行。退休的教师们就在队伍前面缓缓领路的大汽车后高高的大敞篷上。因为我年纪最小,最矮,就被排在最前面,手上捧着一束塑料花紧跟着前行的汽车。节奏感很强的音乐从汽车上响亮地倾泻下来,让我觉得精神抖擞。踩着音乐的节奏踏步行走,感觉雄赳赳气昂昂的,冗长的游行不枯燥了,也忘了腿脚的累。奇怪的是汽车上的老师们都笑呵呵地看着我,偶尔还交头接耳议论一番。过后那些老师们笑呵呵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又笑呵呵地告诉了爸爸,“都没有任何人叫她要那样踏步走啊,她怎么自己就踩起音乐的节拍来了呢?还那么认真,从头到尾那么长的游行一个节拍也没落下。”咦?这也好笑吗?不随着节拍难道要和节拍闹别扭吗?不累死才怪呢。

还有一个活动,大概是控诉那个黑白颠倒的旧社会,歌颂重见光明的新时代。老师让我准备朗诵一首诗。回家一提起,爸爸马上挥笔写了一首诗,妈妈指导我朗诵,还要配上动作 – 控诉那些“污蔑老师臭老九”的旧社会时,要像宝剑出鞘一样甩出并拢的食指和中指,同时横眉冷对地将犀利的目光朝着指头所指的方向寒冷地射出去。那首诗格律排列工整严谨,押韵极妙,读起来朗朗上口,又充满激情。从老师的笑脸可以看出那个任务完成得很漂亮。也正是那首诗,让我首次窥见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特定时期的小缩影,似懂非懂。

在学校,老师像妈妈,总是和蔼可亲,从来不生我的气。老师还是辛勤的园丁,孜孜不倦地浇灌着祖国的花骨朵儿,可能连晚上都没有睡觉呢。歌里就是这么唱的:“老师的窗前彻夜明亮……”。 所以应该要听老师的话,做个毛主席的好孩子。

试读的日子就那样慢悠悠地过。爸爸交代我天天放学后在学校附近一个卖爆米花的老奶奶身边等他骑自行车来接我。那个老奶奶就天天夸我乖,夸我一点不到处乱跑。我心想这也值得夸吗?她天天夸,也当着爸爸的面夸,就把我很乖夸成了一个真理。 有一天她觉得光夸还不够,必须奖励我,就在爸爸出现时硬是要往我的兜里塞爆米花,边塞边笑眯眯对爸爸说“太乖了太乖了,来来来,吃爆米花。”爸爸很开心,笑得合不拢嘴地谢了她,然后就付她钱。她推脱了一番,叨着“哎呀给孩子的不要钱啦!”便收下了。

懵懵懂懂的试读还是有收获的,就是让我有了可归属的集体,过上了集体生活。

虽然我那为集体效劳的热情在私自指挥小朋友们唱歌时刚刚冒出小嫩芽就被扼杀了(自那以后,就觉得一切领导集体的任务尽量回避比较安全),但是我一直是非常热爱集体的。

启蒙我要热爱集体的是妈妈。当我第一次听到学校要包场看电影时,好稀奇。然后就听说每人要交一毛钱。于是小脑筋一转:“我如果不去看,就可以为妈妈省下一笔钱!”回家告诉妈妈:“学校包场看电影,要一毛钱。我不去了,可以省一毛钱呢!”妈妈笑了,说: “集体活动都是要参加的。” 妈妈的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长大后发现为了回归所热爱的集体,有时是要不惜攒假期买机票飞越千山万水的。

 

转正

试读通过,我也到了该上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该转正了。

到新的学校,也就是我亲爱的母校,正式报名时,直接上二年级。我有了个完全陌生的姓名。自小从来没有人连名带姓地叫我,连试读的时候都没有。现在,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姓名,如同交了个陌生的朋友。我的姓名是看起来过于缺乏表情的两个字,那一堆笔画凑在一起看起来很缺乏温度,读起来的发音也过于严肃,完全一扫我小名的单纯和亲切。而且,“像男孩子的名字”,很多人都这么说。在学校期间,时不时的就会有别班的老师跑过来看我,第一句话总是“哎呀,是个女孩子啊,听你们提起时一直以为是男生呢。”总之,第一任务必须学会在听到自己的姓名时做出回应,必须学会在作业本的封面将这个姓名写上去。

学校发了新书,得包书皮。晚餐后,爸爸妈妈拿出精美的书皮,感觉奢侈豪华。大家很有仪式感地一起围坐着。量,剪,压痕,再剪,折,包,粘。有一天听说将来的书会有很油滑的防水封面,将不再需要包书皮。充分发挥想象力还是觉得有些天方夜谭。

有了书就需要书包。妈妈做了新的布书包,很轻便。里面就放语文和算术两本书、作业簿和铅笔盒。铁皮的铅笔盒,盒盖内侧印有乘法口诀。功课表写得小小的也刚好放进去。铅笔盒里大致就是铅笔,铅笔刀,橡皮和尺子。那时没见过书里读到的卷笔刀,想象着。

我的铅笔盒是崭崭新的,不像二哥的。二哥的铅笔盒是姐姐用过了给大哥,大哥用过了传给他的,是名副其实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老古董,已经完全褪色还带着补丁,在大小三双手的多年抚摩下显得光滑而沉静。这个历史悠久的铅笔盒对二哥来说意义深远。二哥情浓所致,写了篇作文“我的铅笔盒”,感动了评委,获市征文比赛一等奖。二哥的铅笔盒令我景仰。或许受了某种启迪,我有时还喜旧厌新,宁可发掘古老物件的价值:越老越有故事啊。

入新小学的第一年,最兴奋的事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识下冰雹。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小时候是非常喜欢狂风骤雨的。那种呼啸扫荡了一切沉闷与无聊,令人振奋。

那天在教室,没有任何预报,天色突然暗如黑夜。被笼罩其中,感觉自己突然隐形,稀奇着在白昼享受夜的静谧。门窗都紧闭着,过了好久好久才等到暴风雨的来临。又过了好久好久,一切都停息后,门一开,满地都是冰糖!满地!都是!冰糖!大大粒的冰糖!只有在喝了极苦的中药后妈妈才会让塞小小一颗在嘴里的。现在,就这么铺了一地,在我面前!发财了!我快速捡起一颗放嘴里,没有任何味道。急忙吐出来。“冰雹!”听到有人陆陆续续地开腔了。

学校的生活很有规律。七点以后同学们陆陆续续进教室早读。老师鼓励大家放声朗读课文。朗读的更高境界便是朗诵。朗诵好啊,我喜欢。特别适合我这种没啥特长的人,又不用拼个头和体力,只要努力调动记忆力,再留意一下唇齿舌的互动配合就大概可以了。那种年龄本来就喜爱模仿,我最喜欢模仿的就是广播里的播音员了。自娱自乐的朗诵不需成本,在那种刚够温饱的年代,实在是应该大力倡导的。善于朗诵的小伙伴们往往就被老师盯上了,在课堂上点名起来朗诵,以作为榜样鼓舞士气。有时还会被安排去全校师生面前示众。我就被安排过一次,才入学不久的时候。站在中间那栋教学楼的楼上走廊处,面对在前操场集合的全体师生,朗诵。说面对有些勉强,因为太矮小了,比走廊的栏杆还矮。面是无法对着人的,只能对着栏杆。目光只能挤过栏杆之间的窄窄缝隙往楼下看。过后小伙伴们都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话说回来,每天早上大伙就如此放开嗓门各读各的,都练就了一个本领:在七嘴八舌如菜市场的环境里也可以旁若无人地读书。无论如何嘈嘈喳喳,当时形容早读的例句是这样的: “教室里传出了朗朗的读书声。”

早读后全校集合,做早操。如果老师需要训话,就利用集合时间在早操前后把该训的话都通过大喇叭一股脑地倒给小伙伴们去消化。我们做的是第五套广播体操:“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这个不难,只要乖乖地跟着前面做示范动作的高年级学生一起卖力地“保卫祖国”就行。只是到了最后一节“跳跃运动”,感觉不大对劲:早上在妈妈慈爱的注视下装入肚子里的早餐开始剧烈地翻江倒海,七上八下。我的妈呀,你催我把那么一大碗早餐通通吃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个“跳跃运动”呢?

毛主席语录中有这么一段很有名的话,“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好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不论这里的“青年人”有没有包括我们这些小伙伴,总之老师们也称呼我们为八九点钟的太阳。

为了让我们这些小太阳们茁壮成长,好好发光,除了广播体操,还有眼保健操:“为革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眼保健操开始,闭眼。”往往在做完第一节 “揉天应穴”后,刚刚要做第二节“挤按晴明穴”,就开始有小报告,“老师,XX没有闭上眼睛!”老师不屑一顾地答:“你怎么知道?”小伙伴们一听,哇!老师智慧!都乖乖继续瞎揉 – “揉四白穴”,“按揉太阳穴,轮刮眼眶”。

只要不过分捣蛋,混一阵子就可以有条红领巾戴。戴上了就是少先队员,要开始学唱少先队员之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前胸。不怕困难,不怕敌人。顽强学习,坚决斗争。向着胜利勇敢前进。向着胜利勇敢前进前进。向着胜利勇敢前进。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那时戴红领巾的办法有些像打领带,仔细折好后在胸前打个饱满的结,心里也觉得饱满起来。没啥装饰的朴素年代,那点胸前飘扬的红也算是挺精神的装饰了。虽然被告知红领巾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的,但我从来没有因此畏惧过。后来有个作家居然承认相信红领巾是鲜血染红的,从来不敢洗红领巾,怕双手沾到鲜血。不会吧!还是男生呢!

学校没有校服。正式活动要求的统一着装是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并不是家家户户都备有这些衣装。每逢学校活动即将来临,开始左邻右舍地打听谁家有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是件很普遍的事。还好邻里间都是非常互助友爱的,只要是有条件的家庭都很乐意慷慨出借。借了白球鞋的人家,总是要在还回去之前认真地把白球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涂上一种鞋粉,晒干了时,便白得发亮。将如此伺候了一番的白球鞋还回去的时候,总还要加上千谢万谢的客气。

如果再继续遵纪守法,还可以有个“一条杠”戴。我就拿了一条杠回家,当了小官似的美滋滋。爸爸和我一样咪咪笑,变戏法似的找来了大小刚好能够包住“一条杠”的正方形塑胶片,用水清洗的干干净净后,就用它把一条杠服服帖帖地塑封起来,装上别针,帮我带在左上臂外侧,明晃晃的神气。其实还有两条杠,三条杠,那才叫厉害呢。可是我压根儿就从来没羡慕过。一条杠扛着轻松,没压力,又多少有些荣誉感。杠儿多了就感觉有些担当不起的沉重。对胸无大志的小小的我来说,天塌下来了,有比我杆儿多的人扛着。

 

课间十分钟

课间十分钟有啥玩啥,啥都可以,连树枝石头都可以玩得很带劲。就算啥道具也没有还可以玩“你拍一,我拍一”,或者老鹰捉小鸡之类的完全零成本游戏。其他比较流行的活动还有踢毽子,跳橡皮筋,跳绳,扔沙包等,玩具有糖果纸,电光纸,刻纸(剪纸),各种工厂下脚料:铁条,铁片,塑料米等。比较酷的是子弹或者子弹壳,那可是战场上的真家伙。

有时,还玩泡泡糖。

第一次见到泡泡糖是从一个小伙伴手里接过来的一团橡皮泥似的东西,仿佛本该是蓝色,但因混入太多杂色而显得什么颜色都不是的模棱两可。毕竟是久仰大名的“泡泡糖”,大家虔诚地轮着揣摩,轮到的人还得按奈住心中的甜蜜抓紧“玩”,要在几分钟之内尽量完成对它的各种尝试和探索,(或者说,蹂躏):捏,挤,压,扭,百般变形折磨,再拉长到变细断裂,晃荡飞甩,乐此不疲。

多年后吃到了泡泡糖,才恍然大悟:第一印象原来是场误会啊!那团被传来传去的宝贝疙瘩原来是被不知何许人咀嚼过而不舍得丢又回收为玩物的带了口水的渣滓啊。到底经过了多少双好奇的没有洗净的手…… “一个人的垃圾是另一个人的宝藏。”这就是活生生的写照啊!

有些技术活的是刻纸。最高级的是用电光纸,盖在原版上面,用铅笔厚厚地全面涂炭一番, 便露出镂空图案,那就是复印件。原版很多时候还是向男生借的,所以常常会有托塔李天王之类穿盔戴甲的传说中的英雄,光那些体现盔甲的细密洞洞就够你刻得头晕眼花了。但是大家乐此不疲。那种时候三八线好像可以忽略不计。

冬天一来,许多暖身的游戏就如雨后春笋般呼哗哗地冒出来了。我觉得最酷的是女孩子玩的跳橡皮筋。那是可以发掘身怀绝技之高手的游戏。由两个人拉着的橡皮筋,随着那个不知何意的童谣,“橡皮筋,真调皮,马兰花开二十一,二十五六,二十五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一……”,从低低的位置慢慢升高,每升高一次就可能会有人被淘汰。最让我望尘莫及的是跳到最后,橡皮筋被举过头顶,居然还是有佼佼者可以够得着,那是必须翻着跟斗过去才能用翻到了空中的脚尖去够着的。多么希望我也能有那样腾云驾雾般的本领啊!

 

特别的时光

很多的事情就像是“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一生就只经历过一次,喜不喜欢都不会再有了。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记得特别牢的缘故罢。

有一段时间学校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一场消灭害虫的活动。活动内容是让小伙伴们见苍蝇就打,多多益善,打完了把苍蝇的尸体装进火柴盒,带到学校交给老师,老师登记每位学生上交的火柴盒数量,然后学校将所有收来的火柴盒集中焚烧。对于没啥特长的我来说,真是兴奋得眼睛发绿:这个我行啊!于是全家总动员 — 父母永远是坚实的后盾!每天妈妈都扛回好多甘蔗,我们个个是榨糖机,啃进嘴里的是甘蔗,吐出来的是渣。所有的甘蔗渣浩浩荡荡在门口的空地上铺排开,苍蝇自然来 — 就在甘蔗渣上醉生梦死。新的体育运动诞生了!每餐饭后,我和二哥人手一拍,冲到门口,开始“啪啪啪”地手到蝇除,神射手般的精准。那一刻感觉自己是最帅的。装盒,上缴。末了还有奖励,奖品自然又是铅笔。(那时的奖品都是文具,最常见的就是铅笔,所以如果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地过日子可以靠奖励的文具完成学业,不用买了)。二哥还被冠以“灭蝇能手”的称号 – 没办法,很多苍蝇宁愿死在二哥的手下。据说有些贪图名利的小伙伴居然在学校焚烧苍蝇时试图去偷些装满苍蝇的火柴盒。也太脑洞大开了吧!

那时学校的活动难免与政治挂钩,诸如忆苦思甜啦什么的。偏偏我最提不起精神的就是政治课。有一天,又是政治课,我正在百无聊赖,谁来救我呢?突然听到教室外有人喊我的名字。哇!天兵天将!原来是一位老师来喊我出去,说是所有的学习标兵要一起拍照。就在一棵大树下。还说学校要奖励学习标兵去厦门玩一趟 — 一日游。这太实惠了,足够令人心花怒放了。那感觉就是我只想要一滴水,你却给了我整个海洋!我只要一片叶子,你却给了我整个春天!我只想要从政治课中逃出来,你却带着我一逃就逃到了厦门!

集体胜利大逃亡那天,学校安排了一辆公共汽车。到了厦门后,我对一位老师说爸爸妈妈交代了我给姐姐一袋芦柑。老师很乐意,就特地带我去了趟厦大,找到了外文系的姐姐。我把整袋芦柑给了姐姐后,说,“阿姊,妈妈说我可以拿一个吃。”已经因我的到来而激动不已的姐姐赶紧打开袋子拿了个芦柑给我。带我去的老师却忍不住笑了,“你直接先留下来一个不就行了,还要先给了再拿回一个。”有道理哦。老师的思路总是不一样 (后来才渐渐明白这种不一样的思路叫智慧,或老练。而我那种天生不会拐弯的脑筋俗称傻,或幼稚)。

任务完成了,我们便告辞,直接到厦大门口乘公交,完全没注意到姐姐不舍得又追了出来。她一路追一路喊我们都没听见。姐姐眼巴巴看我们上了车,只好乘下一辆继续追。最后追上了。姐姐陪我们一起去逛鼓浪屿,还买了一串柚柑给我。一个路过的阿姨看了,非常赞赏地笑着说:“老师买柚柑给学生吃。”

那个空前绝后胜利大逃亡的奖励方式是我最喜欢的,可惜不再有了。还有一种表彰好学生的方式我有些不得要领。那就是冠以不同名堂的游行,其实就是游街示众。且把这种方式当作一场“健步行”吧,只可惜还是没有健步行来得痛快,在烈日下还颇有水煮青蛙的受刑感。我就曾经因接受了“市三好生”的荣誉而受刑了一回。有得必有失。要不是胸前的大红花提醒我,我都忘了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在太阳下低头,一步一步地走在拥挤的街头,并且接受广大市民围观。

 

忏悔

小学的前几年大概就是随波逐流,感觉有些老师也和我们一起随波逐流。有些欢乐,也有些小小的忧愁。我们都会背:“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可是却一边背,一边蹉跎岁月。那时没有黄金,有了也不会去买光阴。大人们常念叨:“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努力指的都是往书本上努力。于是又有“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可是有段时间小小的我开始忙忙碌碌地发现了一些书以外的乐趣,忙得把读书当副业了。世界那么大,我需要去探索。

结果那一次的成绩单发下来,实在没勇气拿回家给爸爸妈妈看。就那样盯着成绩单一筹莫展。盯着盯着,发现了新大陆:只要把难看的数字化妆一下,就会比较好看一些。比如“7”的左边加点小弧线,就可以圆滑成“9”,“6”的结尾处继续延伸出去再转个弯合上口,就成了:“8”。这样举一反三,几乎每个数字都可以被乔装改扮成另一个数字。我被自己的新发现深深打动了,实在不舍得浪费这份智慧的结晶。于是,心动不如行动,找来了同颜色的钢笔,开始聚精会神而又胆战心惊的秘密行动。那可是难度极高的技术活啊,出不得半点差错。很快成绩单就被改得面目全非。我后悔了,感觉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是已经骑虎难下,只好进行到底。为了掩盖偷改的痕迹,我又在成绩单上滴了几滴墨水,造成一些朦胧的效果。其实那实在是越抹越黑。这样的成绩单交到爸爸妈妈手中,后果可想而知。诚实是做人最起码的品质,是不可让步的底线。爸爸妈妈对我的诚实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也向来老实巴交的连编句谎话的动机都没有。现在,我的小把戏彻底颠覆了爸爸妈妈的“以为”,也同时颠覆了我的自我认知。我为爸爸妈妈感到难过:没有什么比对自己孩子充分的信任被现实粉碎更残忍了。一步一步误入歧途的过程总是那么充满诱惑,到头来却是要面对内心强烈的谴责。我知道:我有深深忏悔的需要。初尝良心受责备的滋味,一点不好玩。也从此开始了对良心为何物的探索。那大概是后来寻求信仰的启蒙了。

 

淘气的“一小撮”

大凡在任何地方,只要允许自由意志的存在,就难免有藐视权威的人群,哪怕只是“一小撮”。在小学里,也总是有那么“一小撮”特立独行的小伙伴们,一般是男生。他们要么是不做作业,要么是喜爱炫耀自己的小拳头。对这些小伙伴们我一直是暗暗纳闷着的:和老师对着干不累吗?还动不动会被罚站。况且,学习,读书,都是极其令人愉快的事情。如果无书可读,我想我真的会发出高玉宝似的呐喊:我要读书!我要读书!

多年后从大哥那里听到了一席话,令我茅塞顿开,终于多少了解了些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乐趣所在了。

大哥说:“第一次被叫到黑板前面罚站的时候,哇!感觉太爽了!爽得忍不住洋洋得意地抖起一条腿来。站在那里一眼望去,小伙伴们在干什么一目了然,连课桌下的小动作都无处可藏。感觉自己就像老师一样明察秋毫。怪不得每次干点啥都会被老师发现,原来都归功于地理位置的优势啊。”大哥几乎想在黑板前痛痛快快地哈哈哈大笑三声。第一次罚站的美妙开拓了大哥的视野和思路,从此他开始对罚站充满憧憬和期待,学生生涯变得逍遥自在,无拘无束。无论如何捣蛋,大不了享受罚站待遇。看开了海阔天空!大哥很快发现了不少走捷径的窍门,比如不想做数学作业时,连向别的小伙伴抄袭都免了,直接杜撰个数字当作答案填上去,轻轻松松效率高,大量节省了做作业的时间,可以到更广阔的天地间去畅游一番。大哥天生就特重手足之情,有了这门绝技马上就传给了二哥。二哥试用几次后反应说并没有得心应手的感觉,因为对二哥来说杜撰个数字也得合情合理不能太离谱,而花时间揣摩哪个数字比较靠近正确答案很费心思,还不如直接计算来得痛快。所以这门杜撰答案的绝技到了二哥处就失传了,没有传到我。

已经上中学的大哥以过来人的口气分享这些心得体会时,口气里流露出深深的怀念。大哥在小学时是出了名的淘气,善于爬树下井之类的丛林游戏,敢于在老师身上试弹弓,妈妈称之为“吊儿郎当的”。谁能料到他到了中学后竟然会在数学竞赛中创造三连冠的小辉煌呢?只能说,春风吹过处,花儿自然开。

由于“一小撮”往往有些标新立异,所以难免引起我的思考,也偶尔佩服他们逆流破浪的大无畏勇气。一直觉得颇守本分的我和他们不可能有什么交集。有一天,属于“一小撮”的几个女生来找我(她们都长得结实彪悍), 邀请我加入她们的“结拜姐妹”。自己一下子感觉不置可否,因为毕竟是彻底的门外汉。

我当时的交友原则就是没有原则,任何小伙伴来和我做朋友我都很开心。女孩子们确实就像天上的云,她们会没缘由地突然就飘过来和我做起朋友,而且可以是最要好最亲密的朋友,一下课就在一起,做什么都在一起,上厕所也在一起,可是也会没缘由地就飘走,哪怕我思前想后都想不出哪里得罪了她们。每当所有的云儿都飘走,只留下孤零零一个我的时候,我就进入了难得的独处佳境,悠哉悠哉地去发现那份热闹过后的宁静和踏实之美。那是独享空间和时间的机会,也可以顺便继续思考人生。一般我只在入睡前才把“我从哪里来”之类的问题拿出来想想,然后实在无解,就再自觉地收回去,才开始进入睡眠。这类问题我是从来不问大人的,哪怕妈妈就睡在我身边。觉得这类问题好像很大,大到无人能解;又好像很小,小到许多人根本就不屑一顾。

至于要不要“结拜”,没想过。虽然不置可否,但因为没有拒绝的理由就答应了。然后她们就云一样地飘走了。飘走之前领头的大个子忘了叫什么名字的留下了一句话,大意是如果有麻烦就告诉她们,她们会马上来帮我。我一直在想:结拜了又怎样,不结拜又怎样?有不同吗?我在学校也不可能有需要她们出面摆平的事啊。但是隐隐约约觉得是被套进一种义气里去了。慢慢就把这事儿忘了。直到有一天,有个女生心血来潮要和我摔跤。我心想,“找错人了吧?”可是她没给我拒绝的机会直接就抱住我扭了起来。语言是多余的。我索性使起劲来。突然觉得从身体深处腾地窜出一股强烈的爆发力,瞬间制服了那女生。小伙伴们看呆了:弱弱小小的居然是个女汉子,深藏不露啊!这下有人起哄了,再来一个。于是又上来一个,我又一下子就把她制服了。心里暗想:怎么被迫摆擂台了?几个回合以后感觉自己有些抖了。这时结拜的大个子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说“我来”,直接就替我对付了。大家一看,不起哄了,输赢一目了然。没有悬念的戏谁还看呢?本来都是冲着看奇迹来的,现在自动就都散了。大个子简单关心了一下就飘走了。我还沉浸在难以置信之中,揣摩着如果她没来,我究竟还能解决几个挑战者?其实她不来我也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那些摔跤虽然唐突,却也实在毫无恶意,小伙伴们好奇罢了,想探探我的底。我被无端端地挑起某种战斗欲,居然偶尔还真想找个人再试试看。一下子,觉得我离“一小撮”其实那么近。只是毕竟天性还是不适合 “一小撮”,那个结拜姐妹的插曲后来就不再有下文了。日子归于平静。

后来不知不觉中,我们有了自己的“一小撮”。不过不是结拜姐妹那种类型的,而是比较志同道合类型的。有一次我们这个“一小撮”也想找找刺激。大概是被“学雷锋”之说洗脑了,而且感觉我们非常热爱劳动,最后决定乘周末来个“做好事不留名”的突袭。约好了时间后,集合地点就是班级的教室。我们准备了做卫生的工具,在周末清晨潜入教室(当时学校大门和教室都是不上锁的),打扫起卫生来,还安排了一个人在靠近门口处放风,以免被住在同一栋楼的教师宿舍里的老师发现。工作神秘兮兮地进行着,突然放风的同学说“有动静”,于是跑进来和我们一起紧急躲藏:藏在讲台后。不久听到脚步声走近,忍不住偷看一下,是老师。他在窗外站住,往里看了看,又走了。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像特工一样扫荡一番,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如此的神不知鬼不觉,居然到了周一上学后还是惨遭表扬。还好表扬的内容是某些同学“做好事不留名”,所以表扬的时候也没有点名。蹊跷的是小伙伴们的眼睛怎么都往我们这“一小撮”看过来了呢?有走漏风声的嫌疑。

 

老师们

老师们都是和蔼可亲的。好多走过场的老师并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当时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有个老师是妈妈的朋友,还常去她的家,还记得她。其他都模糊了。记得有个语文老师解释“威风凛凛”的意思:就是风很冷(闽南话“冷”的发音就是“凛”)。哇!那是语文。还记得有个老师上数学课,问了一道算术问题:“一共有几亩?”见一男生开小差,直接问:“xx, 你在想 ‘亩’ 吗?”(闽南话 “亩”意指老婆)。哇!那是算术。

除了语文和数学之外,其他技能课大多并没有专门的老师,只是直接由教主科的老师兼着教。图画课无非画些扫把什么的,音乐课除了唱歌还有识谱视唱,谱只是简谱,直接看着那些数字就唱出来了,简单粗暴。唱歌也是快乐的。教唱歌的老师总是对我露出赞赏的微笑,还让我领唱,令我感觉十分良好,于是每逢沐浴必引吭高歌,以为如夜莺般啼啭。姐姐却恳求我别唱了,说不但直喉而且走调。嗨,走调最凄凉,跟不上生命的旋律。幸好我自带了后备的乐器 – 口哨,总是吹得下巴酸酸痛痛的(因为看到男生吹口哨就很想知道他们的口腔结构是不是有别于女生,于是就天天撅着嘴吹。终于有一天吹出调儿时也同时找到答案了:原来男生口腔并无特殊口哨结构。既然结构都一样,就没有道理只是男生吹了)。

记忆中非常值得我尊重的老师有几位:

 

体育老师

体育老师姓什么记不得了。他和所有的体育老师一样身材结实,显高,健美的棕色皮肤。

由于我年纪最小,和小伙伴们在体育方面的差距就比较明显。每次上体育课需要绕操场跑圈时,我总是要被落下一大截。有一次第一名的同学跑完了第一圈,开始跑第二圈时,我还在慢条斯理地跑第一圈,结果很快又被他超过了。回家后我告诉家里人今天跑步我紧紧跟在第一名的后面,看起来像“第二名”。

我在体育方面的天分很快就被体育老师发现了。有一次在跨栏跳开始之前,老师特地来安慰我:“等一下你不用跑太快,到了栏杆那慢慢跨过去就行了。”估计是怕我跑太猛摔个头破血流吧。连老师对我都没信心,我也没必要太拼了。只是后来家里有了新的家规:每天大清早天蒙蒙亮就要起来晨跑。

我是比较喜欢下雨天上体育课的。下雨天不能绕操场跑,只能在教室内两排桌椅间的空隙做蹲立和高抬腿之类的动作,这些不在话下。然后体育老师就开始讲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两个和尚。有一天,大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两个和尚……’”。雨下的越多,听故事的机会就越多。故事大多是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民间传说。 那些传说大概铺垫了些道德观的基础。

记得有个故事是关于太阳下山的地方有很多黄金宝藏的,令我不禁想入非非。每次听到关于宝藏的传说,我都会感觉自己里面沉睡的小贪欲被唤醒了,渴望着来一场冒险,去兜个满怀。

体育老师就这么当了多年的兼职说书先生,直到他后来结了婚。他新婚后,来上课的第一天,走进教室后居然只是带着些腼腆地笑,久久无语,嘴巴张了几下,又笑笑的没了话。同学们就鸦雀无声地等他开口,等到不知谁“扑哧”爆发了第一声笑,便引起全班哄堂大笑起来,老师也跟着笑,大家就那么笑了很久,很久。

 

自那以后,不记得体育课有故事听了。小伙伴们好像也长大些了,自己可以编故事了,也就不那么介意。说书的课堂不了了之。

 

舞蹈老师

舞蹈老师叫黄娟,人如其名,娟秀高挑,精致的瓜子脸上连笑容都细细腻腻的。她是在我入学后好一阵子才来的。她来了以后就组织了校宣传队。编的第一个群舞是关于一个狐狸和一群小鸟的。狐狸是主角,由高年级一位大眼美女担任。印象最深的是她倒腰下来,瞪着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以显示狐狸狡猾的心机。开幕时,一群小鸟在树林里侧弓着身睡成一圈,每一只鸟的头都枕着前一只鸟微呈弧线的臀部,睡姿舒适优雅。随着音乐透来晨光,小鸟们一只接着一只地醒来,舒展羽翼,揉揉眼睛,打着哈欠,舞蹈动作开始慢慢展开,小鸟一对一对地淘气对立,伸长脖子撅起尾巴,小嘴对着小嘴,彼此嬉戏挑逗。不远处,那只狐狸露出了狡猾的眼睛,正在垂涎欲滴….

虽然我只是低年级的一只小小鸟,却常常梦想着当那只狐狸,每天睡觉前就悄悄在家里的床上无数次地倒腰,把玩着滴溜溜转动眼球的意味。没有机会在舞台上舞出的角色,只好自己在无人处一边悄悄上演,一边漫无边际地幻想。如果说演出的时候,自己一切倾情流露都是属于观众的,那么独处时的每一个梦想,都是属于自己的,无论将来要否或者能否实现。聚光灯可以熄灭,舞台可以消失 — 只要护住心里的亮光,就无人能够熄灭;只要留住心里那个舞台,就无人能够关闭。

也因着这个舞蹈,我常常想象着自己是住在树林里的一群公主之一,我们都留着长长长长的头发。每天清晨起来,我们都会围成一圈,每个人都为前面的姐妹梳头编发。

作为校宣传队的队员,需要常常到排练厅去练基本功。有些不爱压腿练基本功的男生有时也被拉入宣传队,为的是某些角色的需要。听说大哥和二哥就被拉去过,好像演过“四人帮”之类的人物。那种人物出场的时候必是边走边抖出一副斜肩吊膀的模样,脸上挂着反面人物特有的不屑一顾的冷漠和玩世不恭,偶尔还露出一丝奸笑和狡诈的眼神。每当看到那些男生压腿时硬邦邦的滑稽样子和呲牙裂嘴的面相,总有些女生暗地里抿嘴偷笑。

对我来说,练基本功是释放身心的好机会。压腿时就有很多安静的时间可以放放松松地做白日梦。每个压腿动作都要听黄老师的指令“控住。”控住好久才听到黄老师的下一个指令,感觉都可以打个盹了。各种方位的踢腿,跑跳,让眼睛从不同的视角去看自己的手指,脚尖,仿佛一种与自己身体的对话,又仿佛某种飞翔,虽然需要不停地重复,却陶醉其中。为了鼓励大家努力练功,黄老师常常说以后会给我们每人发一双芭蕾舞鞋。她绘声绘色地描述芭蕾舞鞋穿在脚上的感觉,如何穿着它们点起脚尖跳舞,等等。我们听得云里雾里地充满憧憬。但是,一直到了小学毕业,我们的舞蹈鞋一直都是最基本最简单的薄薄白色练功鞋而已。

黄老师编了许多舞蹈和舞台剧。在我心中留下最深印象的舞台剧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剧中有个走过场的女富婆角色,筛选的时候要求所有候选人极尽傲慢之能事地扭着屁股走一趟,对卖火柴的小女孩绝对鄙夷的不屑一顾。黄老师示范了一下:必须得扭的又雍容华贵又公主病十足的味道。我心里强烈地冲动着一种渴望,想去争取这个角色:能够在舞台上以艺术的名义傲慢一回是多么理直气壮的事啊!但是最后某种理智战胜了冲动,放弃了争取(那种理智的合理性一直很值得我怀疑)。最后选的同学是公认的“富婆”。她家由于有香港的亲戚,所以穿的用的都绝对领先超前。第一个把全自动伞带到学校的就是她。那按钮一按,伞头便弹将出去,打开成一朵花。她也是第一个将带有磁铁开关的铅笔盒带入校园的。那种铅笔盒啊,油光滑亮的精致软塑料外壳内垫衬着薄薄的海绵,松松软软的触觉诠释了奢侈和豪华。选了她当富婆实在最合适,演出那天,老师都不需要为她的着装费心,她直接就从家里把珠光宝气的衣服穿了来,直接就在那舞台上扭啊扭啊地熠熠生辉了。其实这个富婆女孩是很善良的,完全没有公主病,外表长相也谦逊不张扬,这就使得她所扮演的富婆形象在我们这些认识她的同学们眼里毫无可憎之处,反倒平添了几分可爱。

那年小学课文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仿佛与我结下了某种不解之缘。不久后我去参加市里的朗诵比赛,选的也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当时整篇课文的亮点对我来说就是小女孩点燃火柴时那“哧–!”的一声。“哧–!”,我那划亮火柴的手指便会凝固在空中,透过女孩的双眼,在短暂的光亮中温暖梦想。哦!卖火柴的小女孩,你是怎样地牵动了我的心!我的心里隐隐地是不舍得接受那个结尾的。可是,我又能如何去改变呢?我拥有的不多,但我有的她都可以有。我去哪里找她,把我所有的给她呢?

几乎是在同样的时间段里,当我在预备我的朗诵时,妈妈也在着手预备参加市里的教师幻灯比赛,选的也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妈妈不需要象我那样背诵全篇课文,但是她准备幻灯片的时候喜欢让我在一旁朗诵给她听,说那样可以帮助她的思路。妈妈参加比赛时我去看了。妈妈绘制的幻灯片上,那楚楚动人的小女孩,那肥而香脆的金黄烤鹅,满桌琳琅满目的美食,翠绿的圣诞树…. 那次的幻灯片比赛是为了促进幻灯片教学。妈妈得了二等奖。

宣传队的演出有时在晚上,演出结束时常常会分到一个小点心,一般是方形的海绵蛋糕,带些金黄颜色,浓浓的蛋香,松软可口。

每次演出前,黄老师会亲自为我们梳头扎头发。记得她每次为我扎头发都特别紧,头皮都发疼了,让我有点小害怕。黄老师一般也会亲自为我们化妆,除非实在忙不过来就请别的老师也来帮忙。每次化妆时,都要憋住气闭上眼睛让老师先扑粉打底,然后老师的手掌上匀开的油粉就拍将过来,温暖而厚实的拍拭很快就制造出红扑扑的脸颊。所有小伙伴们的妆容都是千篇一律的:浓眉大眼(演出完大眼一般会变成熊猫眼,因为小伙伴们忍不住会去揉眼睛),桃红的两腮,朱红的嘴唇(一般上了唇红后就自然而然地保持半启,不敢合上,显得很不自然)。这样批量出来的妆容,乍一看,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爸爸就曾经因为没认出我而错拉了别的小朋友,以为是我。

 

语文老师

头几年的语文老师不记得了。

就记得年轻有为的语文老师,姓巫。是在三年级的下学期新增加的师资。他的姓直接就有威慑力。倒也不是非要联想成巫婆或者巫术之类的,只是这个姓很罕见,令人捉摸不透似的。巫老师担任我们的班主任。他戴着副眼镜,稍稍有些暗的脸色和带着些冷峻的神情,都有利于镇住调皮捣蛋鬼。有天课后擦完黑板,巫老师随意地一挥笔,居然就画出了只神气活现的公鸡。不苟言笑的外表其实才华横溢啊。当他把公鸡随手擦了时几乎引起公愤。小伙伴们都要求他,“再画一个!” 手一挥,又是个栩栩如生的形象跃然黑板上。他那天马行空画啥像啥的绝活为我们的课间十分钟增添了不少情趣。看到我们开心,巫老师也会咧开嘴笑。

巫老师的到来将我们的学习引到了正轨。在他的带领下,七零八落的语文才开始显山露水地有了些意义。他的满腹经纶也让小伙伴们在耳濡目染中从对他的好奇和大惊小怪到渐渐地习以为常而见惯不怪。他可能从来不知道他的小小抒情都可以把小伙伴们看傻,而他的轻轻感叹居然会语惊四座。在现在看来不足为怪的一切,在那个禁锢了人间多少真情的年代,却都是稀罕的。

有一个课间,雨过天晴,巫老师从教课的疲惫中缓过来,走到教室边的窗户前,伸出双手,将窗推开,然后双手插入裤带,仰起头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非常陶醉的样子。小伙伴们居然都有些惊呆了:那是电影里才有的夸张抒情的镜头啊!当时大人们大多带着雷同的刻板,他的忘我在一些小伙伴的心里激起了不大不小的粗浅论断。大家都提心吊胆地密切注视着他,看他是否继续“演电影”,还好没有。他只是依然望着窗外,享受着微风拂面。大家终于都松了一口气,决定巫老师此举纯属自然,绝无演电影之意。

只是后来巫老师有一个感慨再次把小伙伴们惊的目瞪口呆。他在感慨逝去的光阴时居然说到了“我们的青春”。小伙伴们一听到“青春”这个词就已经心惊肉跳了。那时“青春”离我们是十万八千里那么遥远。小伙伴们对一片模糊的成人世界总保持着某种忌讳,朦朦胧胧地从文字和电影里感觉到青春和爱情有着必然的关联。既然忌讳讲“爱情”,就连同“青春”这个词也一起忌讳了。所以巫老师口里的“青春”到了我们的耳中简直就是巨响的春雷,轰得全班陷入了一场彻底的沉默:巫老师今天胆子也太大了,居然敢说出“青春”!

可能由于那次对“青春”的误会,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小伙伴们居然有好事者操心起巫老师来了。每次教室门口走来个妙龄女郎,好事的交头接耳便开始,“看,那是巫老师的女朋友。”有时一闪而过的身影他们也不放过,“看,他女朋友。”就这样见一个说一个,成了全班心照不宣的习惯。虽然我没有参与,但对于此类胡言,也只能听之任之了。直到有一天,正上着课,突然那种鬼鬼祟祟的交头接耳又开始了,“看,巫老师的女朋友。”抬头看出去,教室门口好一个花儿一般青春甜美的女孩。正在我为美色所迷时,突然就开了窍认出来了,“哎呀,那是我亲姐姐呀!”欢快地抛下一切蹦过去。姐姐不是正在大学里呆着吗,怎么突然来找我?还好及时认出她来,省却了教室里许多无聊的口水。

现在回想起来真想向巫老师道歉。虽然他一无所知,但是我依然为我们的无知感到歉意。不过那些的无知都不能掩盖我们对多才多艺的巫老师的尊敬。有一次我们去他宿舍,发现他居然在拉手风琴。哇!到底还有多少被掩盖的才华有待发现?自那以后,我们又多了一个娱乐项目:听巫老师的手风琴。巫老师有时还让我们试试他的手风琴 – 往身上一挂,沉重而神圣,心都要化了!不知道巫老师的手风琴现在是否还留着。

作为班主任,巫老师润物细无声地日理万机。看起来轻松随意,一不留神他就把什么重要的事儿给办了。有些事情过后想想,总觉得不可思议。有一次,课间的时候,他很随意地过来对我说,回家去写张毛笔字,可以拿去市里比赛。那么随意,感觉就是让我写张便条那样。家很近。几分钟就到。我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了门(那把钥匙是妈妈让我每天下午的课间回家开炉用的。煤炭炉,提前开了炉放学后就有饭吃了),找出笔墨纸就写起来。写完拿回学校交给巫老师,然后就把这事儿忘了。过了好些日子,巫老师告诉我书法比赛获奖了,已经展览出来。我那时觉得挺后悔:早知道有可能获奖我得认真一点写好一点啊,那样随随便便的东西被拿去展览,多难为情啊。 就觉的巫老师真是不一样。换成别的老师,要去比赛的东西都要好好准备,仔细斟酌一番的才放心。从来不曾看过这么云淡风轻的做法,零压力。

巫老师教的语文课,记得最牢的就是每读完一篇课文,必要总结中心思想;“通过…..说明了/表达了…..”中心思想还是有标准答案的。对我来说,想把中心思想归纳得跟标准答案一样,那就像想要中彩票 – 不是不可能,只是概率小。虽说人间“高山流水有知音”,但也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与作者素不相识 – 既不知人也不知面更不是知音,怎么能知心呢?所以总是等到老师像公布中奖结果一样念出标准答案后,才皆大欢喜地死记硬背,到了考试就信心满满地一次过关了。

作为语文老师,巫老师自然是要我们写作文的。除了写命题作文,读后感等等之外,任何活动过后必是要写篇作文的。比如大扫除,清明节扫墓,春游,秋游,看电影,等等等等。

爱劳动的小伙伴们热火朝天地当了快乐的清洁工以后,作文一般是会有这些字眼的:“同学们不怕脏,不怕臭……有的提水,有的擦桌子,有的洗地板,有的擦窗户……我们的教室终于一尘不染了……同学们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那时洗地板用的是粗麻布袋剪成的大片材料,拖把只能在书本上读到。

清明节是去烈士陵园扫墓。妈妈一般会做些美丽的纸花让我带去学校。去扫墓之前先扯着嗓子重复练习齐声朗诵:“成千上万的先烈,为着人民的利益,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牲了。让我们高举起他们的旗帜,踏着他们的血迹前进吧!”这时总会有些小伙伴带头起哄,一脸坏笑地冲到我的面前,边跳边叫地喊,:“陈谦上万的先烈……” 这样的场面年年上演(闽南人总是把“成”读做“陈”)。

因着小伙伴们的恶作剧,多年来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陈谦上万”这个新生成语。当偶尔想到不可知的未来时,会问自己,“长大了是不是就嫁给一个名字叫‘上万’的男生?”直到现在踏踏实实地过着凡夫俗子的生活了,才恍然大悟,“那个‘上万’指的哪里是名字,显然是指‘年收入’啦!”沿用正确的解释很重要,立马发现纠结了几十年包含在那个新生成语里的预言早已实现。

扫墓时气候往往会像孩子脸说变就变。热的时候会有女生晕倒。还挺让人羡慕的,因为会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

春游秋游的日子,总是以“瓦蓝瓦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为开始。

有一次春游,到了山上,巫老师布置了一个游戏,同时也是一个作业。他把许多小纸团藏在各隐秘处:石缝里,树下,草丛中,小石子下面……小纸团上写着各种各样的词,有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大家找到以后要根据所找到的词汇写出一篇文章来。记得纸团上有许多形容恶劣天气的词语。后来我写的文章极尽吹牛皮之能事,堆积了无数连自己都没经历过的不知所云的词藻,大概是形容在如何寒风刺骨的气候里,如何经历了千辛万苦重重阻挠去寻得了某种宝藏。写的时候还找同学搜罗了一些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的各种描绘的词句。写完后一半是觉得太吹了不踏实,一半又被自欺欺人的膨胀弄得飘飘然。后来好像是牛皮吹的越大老师越欢喜。反正老师安排这个活动就是让大家自由发挥的。暗暗庆幸自己吹牛瞎编时毫不手软。

尝到了杜撰的甜头,后来就铤而走险,愈发不可收拾了。为了应付命题作文“我的……”,杜撰了“我的小提琴”和“我的小花猫”,都被老师拿在课堂上念了。感觉欺骗了老师。当时的命题作文前提一般都是写实,要求基于个人经验的,这样才能在写作过程中找到一种确切的感觉。结果我不但虚构,而且虚构的谎言没被识破,反倒被重复了一遍还张扬了开来,令我感到一种道德感上的不满足。虽说创作是允许虚构的,但是完全虚构就无法沉浸在诚实感之中。我凭空捏造地写什么我用树枝啊啥的做了一把小提琴,用橡皮筋做琴弦,用头发做了琴弓,做的何等精致,拉出的音乐何等美妙……

其实我是在写我的拾荒梦。

写什么我有一只小花猫长得如何可爱(着实描绘了一通,老师边念边说:“你看,她在给小花猫画像呢。”),写它每天早上来床上温柔地唤我起床,又是如何乖巧地陪伴……

我根本就没养过宠物啊。

总之,最让我良心过不去的就是那两篇杜撰的作文。或许是因那份记忆犹新的负疚感,现在写文章必定不敢信口开河,夸夸其谈。至于歌功颂德之类的文章,更是与我无缘。非写不可,必要难产。

写作的那种满足感与不满足感的并存令我无所适从。纵使我想说,“作文虐我千百遍,我仍愿为它痴狂。”却总有一份无奈,常常感觉浪费了老师的教导 – 朽木不可雕也!我常常背叛作文,作文也常常背叛我。相爱,却总是彼此伤害。

还好,想逃避对作文的彷徨,可以一头扎进数学里。

 

 

数学老师

头几年的数学老师也不记得了。

就记得年轻有为的数学老师,姓严,和巫老师同时进校。他们两位老师无疑为学校的教师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每每回想,就觉得我们是何等的荣幸。

严老师来上课的第一天,见到我就笑笑地看着我,拿腔拿调地朗诵出“卖火柴的小女孩”来,把我逗笑了。原来他是在模仿我去参加市朗诵比赛的傻模样呢。真没想到他当时也在场,我怎么没有注意到有这么一个旁听的老师呢?我一下子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我知道自己朗诵的样子非常幼稚可笑。一般我是不好意思在自己家里人面前朗诵的,只是在学校混混而已。家里人时不时也是喜欢学我的样子拿腔拿调地朗诵“卖火柴的小女孩”来逗我开心的。那种傻样子在新老师面前真令人有些无地自容。不过也因为这个玩笑,让我对初次见面的严老师马上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觉得他虽然姓严,但很平易近人,斯文谦逊,常常带着抿着嘴的笑容。

严老师的课波澜不惊,却引人入胜。他在课堂上对待惹他生气的学生一般是不发火的,只拿他那双眼睛盯过去。小伙伴们一遇见那目光,就自行收敛了。

感觉严老师装了一肚子的题库,无论什么难题都难不倒他,无论多少问题他都不厌倦。跟着他学了问,问了学,就感觉做起了学问。“学问学问,又学又问”。有时就算是课外时间,巫老师和严老师的宿舍也常常为学生们敞开着。那种随时随在的教导,潜移默化的包容,使得学习起来完全分不清课内课外。我们那样没完没了地占用老师的业余时间,却从来不曾感觉老师有半点鞠躬尽瘁的模样。他们是那样年轻,那样精力充沛。每当回想起他们倾心的教导,心里一点都没有拖累了他们的愧疚,只有知音难觅的愉快感恩。

不知不觉我爱上了数学,仿佛穿上了红舞鞋,又仿佛骑上了年轻的野马,快活地奔驰起来,停也停不下。那些没完没了带着简短故事情节的应用题,总是令人觉得山外有山的新奇和挑战,永远会有新的待解之谜在等着你。那些令人振奋的脑力游戏一旦进去了就不舍得出来。

时间开始不够用了,连上厕所都巴不得随手带上几道题去解。连削铅笔的时间都觉得浪费了,总是写到铅笔钝钝的还停不下来。严老师对我最不满意的就是铅笔太钝了,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该削铅笔了。”或者,“字太潦草了。”有时候觉得再不削铅笔他就要敲我的脑袋了。总是在那敲脑袋的手锤子快要落下来了时才赶紧去找铅笔刀。现在有时看到铅笔钝了,耳边还常回响起严老师的话:“该削铅笔了。”我现在已经拥有了很多卷笔刀,感觉比以前富有多了,有时还用电动的。但是有一次回国时,还是特地去了一趟新华书店,目露痴光地买了一把粉红色的小小铅笔刀。那天在新华书店逗留了许久,每一样小小的原始的文具都在开启一扇往事的窗口。回家的时候发现自己拎了满满的一袋,里面有小学生作业簿、带红格子的作文本、中华牌铅笔(纯黄色的写字铅笔和墨绿色带花纹的绘图铅笔)、英雄牌钢笔、英雄牌墨水、小狼豪中狼豪大狼豪毛笔等等等等林林总总一堆。以其说是要买回来用的,不如说是买回来喂我那时常饥饿翻腾的怀旧情怀的。回家后兴冲冲拿出新买的铅笔刀来,却发现儿时用铅笔刀熟练削铅笔的功力已经大减。

越是连铅笔都不记得削的痴迷,就越是忘我到神魂颠倒,丢三落四。时不时地老师会把我落在他们宿舍或落在教室某个角落的雨伞,字典什么的拿来还我,毫无责备,只有满满的慈爱。

我的痴迷对妈妈来说也许是正中下怀。她不制止还推波助澜,开始向她的同事们要来各种各样的数学考卷,源源不断地带回家来供应我的饥渴。如此内外通吃的结果就是往往严老师在黑板上出题时, 题目的最后几个字还没写完,我已经举手给出了答案。严老师从此很欣慰地视我为同盟,遇到忙时,就对前来提问的同学说:“不会的去问陈谦。”老师的信任就是最好的鼓舞。我尝到了为同学效力的快乐,感到自己总算有了点小小的用处。

数学的可爱之处就是思路清晰。对我这种天生精力容易涣散的人来说,解数学题简直是种疗法。爸爸妈妈曾经在看完我的成绩单后得出一个结论:无论哪个老师写的评语,都有诸如此类的字眼:“该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开小差……”这个弱点跟随我整个学生时代。往往人在课堂,心早已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记得有一次梦见我有特异功能,手一推,远处天边就会顿时电闪雷鸣。那天在语文课上,巫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让大家做,然后说不会的可以举手。同学们都安安静静地做作业。刚好那时,我脑海里闪过那个梦,就举起手来轻轻往前推了推,遥望窗外的天际,看天边会否有雷声响起。结果天边没动静,身边倒是走来了巫老师。他很亲切地问,“有什么问题吗?”看看自己还举着的手,我赶紧胡乱翻起课本来,草草地编出了个问题问老师。紧张得差点透不过气来。

而现在,数学成了我的定神法宝,把所有的心猿意马都拉拢了过来。

而且数学的是非很分明,考起试来目标明确,全部搞定了就直接赚个满分,跟赚工资似的。不像写作文总是忽明忽暗 — 时而才思滚滚,直接把喷涌出脑海的词句接住,写下来,简直像摘取革命胜利果实一样得来全不费工夫;时而任你苦思冥想历经难产的阵痛依然无解无果。就像下海经商一样。

那时数学要努力避免粗枝大叶争取拿满分就跟贪爱金钱似的 — 明明能赚个满盘为什么要留下遗憾呢?

数学成了永远有待征服的一片土地。

我就那么一次次快乐地征服着。爸爸也分享着我的喜悦。每次期中或者期末考数学时,爸爸为我准备的早餐总是包含着一根油条和两个鸡蛋,象征着100分,意在祝我考试顺利。还有就是让我带上一小叠空白草稿纸。解题时有充足的草稿纸来涂涂画画是非常开拓思路的。那些草稿纸就是我的用武之地,在上面划来划去砍砍杀杀,杀到最后剩下的便是答案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严老师用红色圆珠笔写在试卷上的“100”分的笔迹,一气呵成,是那么的流畅,又是那么的随意。一次又一次地看到那样完美优雅诱人的“100”分,不知不觉中从内心里非常抗拒任何其他分数的出现。也许是产生了某种强迫症吧。到后来发展到只要发下来的数学试卷上分数不是熟悉的“100”分,我的眼泪就自动掉下来,仿佛试读期间的“多泪症”复发。多年之后,已经毕业了许久,碰到一个久违的邻居小孩,居然对我说,“我们严老师还对我们提起你呢。他说我们成绩不好还不在乎,当年的你没拿到100 分就掉眼泪。”唉,一面感动于老师还记得我,一面惭愧于自己的多泪症。

 

毕业

小学毕业时,没有毕业典礼来画个美丽的句号,连一纸毕业证书都没有。那场毕业统考就是告别仪式。统考是在另一个陌生的小学里进行的。考完往家里走的时候,一下子意识到从未有过的无所事事,不知道那感觉是轻松还是空荡荡。非常非常慢地走回家。和数学的那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就要告一段落了 — 那段永不磨灭的数学之恋,令人神不守舍,终身难忘。后来选择理工科的那份执着,或许便是来源于此。只不过,选择理工科的同时便也当了文科的逃兵 – 有一种喜爱,是那么害怕被伤害。只有感觉坚强了,才敢把这份喜爱找回来。

想着人们说的“新的篇章”就在不远的前方。现在是新旧之间的空白之地吧。前面太未知了,不知如何踏进去。原来无畏的统考,现在突然成了一个深深的谜。隐约中总有一种不安:觉得改语文试卷的老师不会喜欢我写的作文的(我自己都不喜欢),也可能不会认同我的答案。我的成绩可能会很凄凉。而数学呢?因为很快就答完试卷,剩下一大堆时间就从头到尾无数次地检查,到后来都搞不清楚是否不小心把正确的答案又错改了。严老师总是交代每次都不要急着交卷,要一直检查到最后。我检查到麻木晕,交了卷以后感觉没底了。

那个暑假简单无趣,学校里的小伙伴们和老师们一下子就从生活里消失了。而我平静的外表下,总在担心统考成绩的揭晓。每每想起,心里便掠过一丝悲愁,整个人蒙上了淡淡的一层忧伤。真希望揭晓的那一天永远不要到来。单纯的学习本身是多么快乐幸福浪漫又充实的事,可是一旦回到现实,一旦混入对前途的担忧,对某种功利的权衡,就一下子失去了那种无穷无尽的魅力。我多少是有些迷恋无用之美的。只是,成长的过程不就是一步一步去接近现实,去发现用处吗?

有一天妈妈回来说已经知道成绩了,我考了全校第一。我觉得不靠谱,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心想那是一个错误,也许很快就会有人去查卷,发现分数给错了。

一直到被中学录取了,也没有人来告诉我那个分数是错的。

那么,应该是对的。

关于小学毕业,妈妈的总结是,“万里长征只走完了第一步。”

 

结语

三十几年前那场没有给任何人机会最后说声“再见”的毕业,在历经了岁月之后,不依不挠地以那一份缺憾呼唤着记忆的回响。那些幼齿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每当想起,心中依然充满了怀念。

当你以为所有的梦想已经遗失的时候,其实它们依然安安静静地等在心灵的某个角落。

那些年,学校在改变着我们,我们也在改变着学校。现在,唯一没有改变的是童年的梦想。人,是还老返童的。

沉醉在对往事的追忆里,那些片片段段声东击西地闪现,于脑海里穿行回转。老师依然清晰的音容笑貌就在眼前,却是可望而不可及,令我单相思似的苦苦怀念,倍感无奈与惆怅。正是煎熬难忍时,意识到或许是有希望找到失联的老师的。终于从一个曾经的小伙伴(唯一还有联系的小伙伴)那里得到了巫老师和严老师的手机号,瞬间恍若隔世。看到手机上从地球的另一端传来老师回复的问候,心里无数的冰川霎时融化奔流得漫山遍野,又化作一场春雨细细密密铺天盖地飘洒下来,落在久旱干燥的沙漠地。许多的泪在胸膛里滚翻成狂风暴雨。突如其来的如梦如幻令我措手不及,一下子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雕塑,任自己呆呆蒙蒙地沉浸在岁月的河流里。原来,有一种思念,从来看不见,一旦引爆,竟如此一发不可收拾,甚至神不守舍,甚至茶饭不思。此生不可多得的老师啊,是值得我如此思念的。

敬爱的巫老师和严老师都已退休,桃李满天下。这些桃李中最最微小的一个,满含着感恩和思念,带着多年的梦想,渴望着能够和老师同学们一起,穿过时间的隧道,再重温那些年 — 当我们还幼小,当老师们还年轻。老师们所付出的一切,从来没有被遗忘;那段彼此陪伴的师生情,永远被珍藏。毕业的时候,没有来得及说的,“谢谢您,敬爱的老师!”现在,恭恭敬敬地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