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和乞討文化
洪丕柱
兩三個星期前的一個星期天,天氣比較涼,令人有了秋天的感覺。我在中國城的步行街行走時, 迎面走來一位穿短裙的高個子的白種妙齡少女。
她走到我跟前,用發抖的聲音,羞怯地問我能否給她幾塊錢,或者賣點食物給她吃,因為她已經有兩天沒有吃東西,餓得受不住了。
如果不是被她的臉被眼淚 和鼻涕扭曲了,她應該是一位面目姣好、身材勻稱、頗為動人的小姐,只有約莫二十出頭一些,正是如鮮花怒放的青春年華。她說話時,她那小短裙下面露出的本來應當相當誘人的白皙的兩條腿,正在微微地顫抖著,好像快要支撐不住她的軀體。
我很可憐她,掏出幾塊硬幣,放在她的手中。又因為她那涕淚交加的臉,使我不忍目睹, 所以我趕快走開了。
我可以看出,這種眼淚 和鼻涕交加的模樣,並非是因天涼害感冒所造成的,而很可能是毒癮發作。就是說她應該是一名誤入吸毒歧途的姑娘,由於毒癮發作,才這樣涕淚交加的。我很懊悔不應該給她錢,而應該領她去附近的小飯館,買一份熱的午飯給她吃,因為那裡有只需要幾塊錢的午飯。可是我沒有勇氣再去找她,不忍心看她那既令我厭惡、叫我的心抽搐 的,又讓我同情的模樣。
兩個多星期以來,那位向我討錢女青年的形象常在我的心目中出現,使我十分心酸,也使我想得很多。 我忽然想到了要寫寫乞丐這個話題。
我慶幸我沒有這樣的女兒。多年前我女兒和她現在大約差不多年齡。雖然我們並非有錢人家,可是同大多數華人一樣,我寧可自己省吃儉用,也要讓女兒受到良好的高等教育。她的努力使她能夠跳級,獲得獎學金,現在她早已以第一名從墨爾本大學的鋼琴表演榮譽碩士畢業了,有了自己的室內樂團,定期舉行音樂會。而這位白人少女呢,卻弄到要在街上討飯飯的地步。
說道要飯或乞討,我其實多年前曾寫過一篇以乞丐為主題的訪華觀感的文章,因為我感到當代中國的乞丐問題,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了,而且已經開始出現乞討集團化(乞丐結成幫,劃分地段進行乞討,幫內的乞丐用手機交流信息,變換乞討地點)、奴役化(強迫拐來的孩子進行乞討,完不成規定指標的不給吃飯)、產業化(乞討成為部分乞丐致富的手段,甚至能用乞討收入置業買房)的跡象 。
乞丐在中文中叫“叫花子”或“叫化子”,即“叫而化之”者。“化”是“化緣”的意思。和尚雲遊四方,拿著一個化緣缽,所以又叫“ 托缽僧” ,到處化緣,其實就是討飯吃,但是善男信女們樂意給他們施捨,乃是出於信仰和對僧人的尊重。
中國叫化子討飯,傳統上也是拿著一個討飯缽,有的乞丐 連個像樣的討飯缽也沒有,只有一個破碗。大概是因為中國的乞丐常在路邊叫叫嚷讓地引起行人的注意和同情來達到化緣的目的吧,所以就有了叫化子之稱。同和尚化緣的區別,就是路人並非都樂意給他們施捨,於是他們只能寄希望於用各種辦法引起路人的同情心。
我記得他們會在路邊以一種拖長的像哭一樣的淒涼的腔或顫抖的聲調這麼叫嚷:“先生、太太、小姐,或者大爺、大娘、大伯、大叔!行行好啦!求求您可憐可憐我這苦命的人啦!求您做做好事啦!菩薩保佑您這好心腸的啦!”伴隨著叫喊,他們還會跪在地上,又拜又叩頭;或者弄得衣衫襤褸、蓬頭垢面;或者暴露身上流膿的疥瘡、傷殘或畸形的肢體,叫人慘不忍睹,趕緊扔下幾個錢走開。因為如果不給錢,有些“賴皮”叫花子要是同你糾纏起來,可能會教你吃不消。
跪拜和哀求,是中國 乞丐的行乞時的傳統行為,這同中國文化中凡地位低下者總要向地位比他高的人跪拜叩頭相符合。從前大臣對皇上、百姓對縣老爺、僕人對主子、兒子對老子;現代的文化革命中,“牛鬼蛇神”對革命群眾,都是這樣。因為中國文化中,尊貴和低賤之間的等級的概念十分強烈,平等的概念相對比較薄弱。 乞丐既然是社會中地位最低下的人,當然會對眾人跪拜叩頭乞求施捨啦。
要飯、討飯或者行乞、求乞、做乞丐,似乎是人類各民族的一個普遍而又複雜的現象。對它下個定義好像不太容易,而對它的原因人們可能更有非常不同的見解:它可能源出於社會財富分配的不均勻,或個人爭取財富的努力的程度的不同,或獲得財富的手段和社會背景的不同,或各人的運氣的不同,或各人對財富的態度的不同,等等等等,造成這些弱勢族群。但這個題目太大了。我只想記述我所觀察到的在中西文化中表現形式的不同的討飯現象、在不同的文化中乞丐本人的不同的求乞行為,如上述中國乞丐的傳統的求乞行為,還有社會中的其他人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幫助這些不幸的乞丐或對待求乞這個社會現象。
我曾讀到一名西方作家的文章,他說世界上所有的人,無不是靠出賣售自己來謀生的:有的出賣自己的知識、有的出賣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有的出賣自己的技術、有的出賣自己的肌肉和體力、有的出賣自己的歡笑和皮肉,當然還有出賣自己的靈魂的;只有乞丐,因為甚麼也沒有,就甚麼也不出賣不了,單純靠人們的同情和施捨生活。但他接著又說,不過從某種角度來看, 某些乞丐也出賣自己 — 他們出賣的是自己作為人的尊嚴。我覺得他的這種說法,對中國的乞丐相當確當。
“出賣自己” ,這個說法起先對剛出國不久的我感到不可理解,我們不是從小就受到黨的教育:出賣同志就是叛徒嗎?更不要說是出賣自己了。可是我從這裏的碩士課程剛畢業時,導師就對我說:“現在你必須學會怎樣 出賣你自己了(sell yourself),否則你就不會找到工作。”接著他又講了各種自我出賣的技術。這已經過去很多年了,我想現在 的中國人,也一定都已經接受了這種說法的了。
在澳洲生活了多年,我發現 對比中國的乞丐,這裡的洋乞丐似乎要“文明”得多,也沒有過分出賣自己作為人的尊嚴。在澳洲住久了,特別是近幾年沒有去中國,我對中國的乞丐 的形象已經逐漸開始淡忘,這就是為甚麼這位少女的模樣,能叫我心酸,雖然她還遠遠沒有到達出賣尊嚴的地步。
這還也許是我在布里斯本住了這麼多年,似乎覺得從來沒有看到過真正的乞丐的原因, 因為在澳洲文化中,乞丐的行乞方式不同,使人覺察不到。其實仔細回憶起來,我覺得澳洲也是有乞丐的。
來澳洲學習的第一年,我晚上在一家西餐廳打工。半夜下班回家要經過West End一帶,常有可能被那裡的三四名土著攔住。起先我對他們有些害怕。後來我發現他們十分友善,並無絲毫惡意,只不過是問我能不能給他們每人兩塊錢,好讓他們坐公共汽車回家。
後來我發現他們總在那一帶出現,應該就住在那一帶附近,並逐漸了解到West End有個土著聚居的地方,他們根本不需要坐公共汽車回家。他們討錢,想來是為了打發肚裡的那幾條酒蟲。我當時打工繳學費,經濟也很困難,捨不得每次都給他們每人兩塊錢去打發他們肚子裡的酒蟲,因為它幾乎等於我一個小時在西餐館裡的勞動。好在回家時老闆經常將餐館裡沒能賣掉的煮好了的牛排、雞塊等什麼的食物送給我帶回家,免得浪費,我也可以省些花在食物上的錢和煮食的時間 。於是我就將它們作為買路錢。後來我發現他們對香菸的興趣似乎超過牛排,就將在清理餐桌時發現顧客剩在桌子上的香菸收集起來(那時候餐館還沒有實現禁菸)。裝備著香菸和牛排,我就能順利地通過 那一帶了,還成了那些土著的好朋友。
兩年後我有了輛舊車,星期六可以去華文學校教書了。當時我教書的華文學校在 Taringa 區。有一次教書後回家,經過 Toowong區。車拐進一條小路時減速,被在那裡的三名白種妙齡女郎攔住。她們手中揮舞一些好像是彩色的廣告紙一類的東西,示意要我停車。我不解其意,停車之後,她們很有禮貌地圍上來,說她們要去朋友的生日會,卻忘了帶錢給她買蛋糕,問我能不能借二十塊錢給她們買個生日蛋糕。其中一位還主動把姓名、地址和電話抄給我,同時一本正經地要了我的姓名和電話,說下星期發工資後一定會打電話給我。如果我再次仍然在這個時候經過這裡,碰到她們的話,一定會將錢奉還。有人說男人碰到會纏的年輕姑娘最沒有辦法。這話不假。我纏不過她們友好的態度,將錢“借”給了她們。我每星期六教書回家總經過同一個地方,卻再也沒有見到她們出現;我也已經等了她們許多年,還沒有打電話來說如何還錢的事。
還有一次,我在南岸(South Bank)被一位白人男士攔住。他文質之彬彬地指指旁邊的公用電話亭,向我討一塊錢,說他要打電話給朋友,身邊卻沒有硬幣,問我能不能幫個忙。那時打公用電話,每次只要四毛錢,可以隨便打多久,他是不用一塊錢的。這樣彬彬有禮地要錢,我當然不好意思拒絕的啦,雖然我很清楚,他多半是轉身就將那一塊錢在附近的酒店買一罐啤酒解酒癮的啦。
有個時期,周末我在中國城的教會做禮拜,然後就在那裡逛逛。我經常可以看到一位留鬍子的白人中年男人,一手裡拿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我失業了,請幫助我!”另一手抓著一把圓珠筆。我覺得好奇,問他這是甚麼意思。他說“請買我的圓珠筆來幫助我,每枝兩塊錢。” 我明知那種廉價的圓珠筆在超市不過兩毛錢一枝,但仍然買了一枝,幫他度過失業關。實際上他是向我討取了一塊八毛錢,但感覺上他是在賣筆,不是在討飯,只是多賺取一些利潤而已。想到我每天都要被許多人、許多公司、還有超市、銀行,賺去數不清的利潤,也覺得沒有甚麼了。
不下跪、不叫嚷、不將自己弄得汙穢或者灰頭土臉的、不出賣尊嚴、不把行乞當作專職或專業,彬彬有禮地只靠些小手腕弄些零花的小錢,這大概是生活在第一世界的洋化子們的特點。比起他們的第三世界的同行們,他們實在是顯得高尚多了,因為他們的基本的生活費,已經由政府提供了。
我去過美國、歐洲、紐西蘭、印尼、馬拉西亞、新加坡、香港、澳門、台灣、所羅門群島等地,好像反而只在美國 、歐洲、紐西蘭看到過乞丐。台灣我去了不下十次,其中全島周遊過兩次,記得在1990年代還看到過乞丐,後來就再也沒有看到過了。
在德國各城市我只有看到過兩名乞丐,都是女的,約莫五六十歲,想來是來自前東德的。 一位坐在教堂門口,舉著一塊小牌子要錢;另一位坐在一條繁忙的步行商業街,身邊有兩條相當好看的狗,也是在前面放了一塊牌子求乞。她們都有椅子坐,衣服也都穿得很整潔,毫無乞丐的樣子。我對那兩條狗很感興趣,給了錢之後還要求拍了一張帶狗求乞的女乞丐的照片。在奧克蘭,我看到一位好像是毛利人模樣的身強力壯的男人,躺在避風的街角裡,面前放著一塊牌子,寫著:“我無家可歸,請幫助!錢、食物、衣服或住宿。”真是非常的瀟灑!
在拉斯維加斯,我看到幾個乞丐或背著包的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不過有的也像我在中國城碰到的那人一樣,想向我兜售甚麼東西,比如拿出一條好像是金項鍊那樣的東西對我說: “我賭博輸光了錢,現在只能將祖傳的這條真金項鍊出賣,來換口飯吃,只要三十美金,真的是很合算的啦。”我當然避得遠遠的啦 。
我甚至讀到,在美國有一名挺有名的戲劇導演,空餘時間化了妝、低著頭,在街邊做乞丐討錢。有人認出了他,偷偷地跟蹤這位奇特的乞丐,看他走進遠遠停著的一輛名牌汽車,開進一棟豪宅。後來弄清楚,原來他多年化妆乞討,討到的錢都捐給了慈善機構,一方面是體驗生活,一舉兩得。他是在代替窮人做乞丐。
說道代人做乞丐,其實澳洲有很多組織在做代人乞討的事情。在很多的情況下,比如因殘疾無法謀生的人,都有慈善機構或教會為他們當代理乞丐,幫助他們行乞,有些甚至還幫助第三世界的窮人行乞,用不到他們親自出面。不是嗎,在市區的大街上,每天都可以看到那些穿著紅色、黃色背心的義工,在搖動著小木盒子,向行人高喊:“請幫助盲人!幫助截癱患者!”讓行人把施捨放入盒中。有時這些慈善組織、團體還會將捐款小冊子寄到各家各戶,為他們徵集基金。為了給他們捐這些錢,我常常犧牲周末飲茶。其他經濟有困難的,有國家機關作為代理乞丐,通過徵收稅金,讓Centrelink能定期給他們發放補助。此外,各弱勢族群,都有所謂的代言人組織(Advocates)在政府各部門為他們發聲。由代理人出面討飯,他們就不必出賣尊嚴了。這無疑是世界乞丐史上的一大進步。
除了代言、代理機構,澳洲還有好多議員、公司老總,每年在冬天的某天晚上,到街頭去露宿:在街上席地鋪一塊板,睡在睡袋裡,去體驗無家可歸者或乞丐的生活。第二天清早起來籌捐,居然能捐到數以百萬澳元計的善款。
這種由代理人出面代為行乞的現代行乞文化固然文明,而且對殘疾者十分人道,但是否也會鼓勵一些年輕而肢體發達、智力健全卻好逸惡勞的懶漢,過起現代寄生蟲的生活呢?這些靠像我這樣的納稅人養著的人,其實也應該算是某種形式的乞丐,他們同沿街叫化的乞丐的唯一的區別是他們只需在沙灘上躺著,不用操心,每雙周都有一部分的錢,通過現代化的手段,從我的工資單上自動地轉進了他們的銀行戶口。
所以我就非常尊敬那些窮到叫化子的地步,卻拒絕在街上伸手乞討或過寄生生活的洋人。在布市女王步行街,我有時能看到一位頭戴紳士帽、身穿大衣的老人,雙手插在大衣的口袋裡。遠遠看去,他像一個在大街上緩緩地漫步的紳士;走近卻可以看到他光著的腳上,趿拉著一雙同他的紳士帽和大衣絕對不相稱的舊人字拖鞋。我看到他每走過一個垃圾桶都要用眼睛仔細搜索一番,看看裡面有甚麼人家扔掉的、可供他果腹的食物,比如一個沒有吃完的漢堡、啃了一半的蘋果,等等。然後用眼睛環顧四周,看看有沒有人注意到他,再用迅速的動作拿到那個吃剩的漢堡,坐到旁邊的長凳上斯文地吃起來,好像剛從漢堡店裡買來那樣;如果還能拾到一份人家看過後丟在垃圾桶裡的報紙,他會邊吃漢堡邊看報紙,美美地享受一頓早餐。
我也常看到一名衣衫破舊、全部家當裝在一個背包和一個 手提包裡的長鬍子老頭,大步流星地從市區向南走,走過維多利亞大橋。他走路的挺直和認真的程度,就好像是一名要去趕公共汽車的上班族。我不知道他每天走這條橋是要去哪兒、去幹甚麼、晚上睡在哪裡過夜,卻從來沒有看到過他伸手乞討的。我聽人說他曾是一個公司的老總,破產之後變賣所有還債,淪為身無分文的乞丐一類的人。
在雪梨的繁忙的街頭,某年聖誕節前,我看到一位戴著聖誕帽的白鬍子老人坐在街邊的馬丁廣場的聖誕樹下行乞。他的全部財產只有一個包。他的面前有一個 空的麥當勞的硬紙咖啡杯,讓行人將施捨放進杯裡,自己卻在 喝著另一杯麥當勞的咖啡。這位行乞的聖誕老人就坐在那裡,甚麼話也不說,地上放著一份展開的報紙在閱讀。
這些人也可稱為流浪漢,雖無家可歸,卻不失尊嚴。還有流浪婆呢。在某雜誌上我讀到雪梨有一位衣衫襤褸的澳洲女士,全部家當都裝在一部手拖行李車上,到處流浪,卻彈得一手好鋼琴。有時她會走進擺著三角鋼琴的五星酒店的大堂,在鋼琴前從容地坐下,瀟灑地彈上一曲。我想在中國,還不用等到這乞丐一樣的窮婆子走到鋼琴面前,她早就會被服務員轟出去了。在這裡,懂得給人尊嚴的服務員不會上來攔阻她。因為她彈得實在太好了,有人請她去賓館彈琴掙錢,也有人想為她錄製CD,讓她可以出售,賺取些收入,可是都被她謝絕了。她說她彈琴純粹是為了自娛,絕不是賣藝掙錢。
無獨有偶,我也讀到在美國的佛羅里達州的一個旅遊城,有一天,有一位赤腳穿件骯髒破舊的灰黑色恤衫的、頭髮蓬鬆、鬍子拉渣的男子,走過一架放在路邊的鋼琴;這架鋼琴是市政府放在路邊,供行人隨便彈著玩的。他脫下破帽子,隨手放在琴頂上,就坐下來就開始彈一曲高難度的鋼琴獨奏曲。他沒有琴譜,全曲都是靠記憶力背出來的。優美的琴聲吸引了行人。他們駐足而聽。 他專注地彈完一曲,聽眾中爆發出一陣掌聲。有人悄悄地在他的破帽子裡放上一些錢,他也不拒絕,只是微微點頭致謝。好些行人好奇地上去問他一些問題,他也大方地 回答,絲毫不因為自己穿著破舊而顯出低三下四、無地自容的樣子。
說到街頭賣藝,其實靠賣藝掙錢並非不光彩,要比出賣尊嚴 討錢、討飯不知要好多少,因為他們可以出賣自己的技藝,取悅他人。在女王步行街上,多年來我總看到 一位吹薩克管 的老先生。他是個瞎子,身邊總是躺著一條很大的、淡黃色的拉布拉多種 的神色很憂傷的導盲老狗。十多年來,老先生的技藝並無長進,吹來吹去總是那幾支曲子,行人也不多不少地總給他一些 硬幣,但他仍然堅持不懈,繼續吹管。我很尊敬他,每每在他的盒子裡扔進幾個硬幣,儘管他根本看不見是誰在給他施捨。
還有一為紅臉白鬍子的胖老頭,他扮聖誕老人絕對不需要化妝,只需頭上加頂紅帽子即可。他身穿破工裝褲,足蹬舊皮鞋,身邊的破包裡裝著他的全部行李,坐在一張小凳子上,又拉手風琴又唱歌。看到過路的小朋友,他還會站起來給他們扮鬼臉,逗他們笑。誰給錢,他總微笑點頭致意。雖然他也近於討飯,卻能給行人帶來歡笑。街上碰到這樣的乞丐,絕不會讓人覺得煞風景。
近年來可能由於經濟不景氣,失業增加,街上賣藝的好像越來越多:有打鋼鼓的、有吉他彈唱的、有畫畫賣畫的、有扮成雕像的一動不動地站上一兩個鐘頭,連臉上被蚊子叮咬也要堅持的,還有小孩子拉小提琴賺他們的另花錢的。但在布里斯本市區,你仍然看不到跪在街上討飯的人。
更令我感動的是,有些澳洲人雖然殘疾,仍在努力自食其力,而不是蹲在街邊行乞。幾年來我常在女王街和愛德華街的街角處看到一位殘疾青年,坐在輪椅上,輪椅前面的一塊板上放著一些彩票之類的小本本。他的頭頸扭曲、臉部抽搐、肢體僵化無法伸展、雙手長得像雞爪似的,手指伸不直,口中只能發出一種依依啊啊的聲音,看來是某種腦炎的後遺症。我完全聽不懂他在說些甚麼, 猜想他是在幫甚麼公司推銷彩票或對獎卷之類的東西,給他錢,他會撕幾張票給你。
使我感到安慰的是,至今我還沒有看到 任何華人在澳洲當街行乞的,雖然賣藝的 華人 偶有所見。但我不知道 華人中是否有年輕而身體好好的人,卻 靠政府Centrelink 的救濟金過日子,過這變相乞丐的生活。我想我們有些華人的問題不是行乞討飯,恰恰相反,是炫耀財富。剛寫到這裡,接到一位來自大陸的老教授的電話。同我不約而同的是,他的憂慮也是 怕少數華人的炫富,是否會引起當地老澳的看法。想來這也是另一個大家可以討論的話題吧。
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