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家鑫已被處決了

洪丕柱

        上星期六晚剛在親友家吃晚飯時的閒聊中談起葯家鑫的案子(桌邊有幾位大陸來培訓的),本星期二晚上看澳洲的網上新聞時,就讀到葯家鑫已經在當天(6月7日,剛吃過粽子,過完端午節)被處決的消息。這件中國的新聞居然在澳洲也報道了,可見影響之大。

        葯家鑫何許人也,他爲何要被處決呢?

        葯家鑫是一名二十一嵗的西安大學生,是在西安音樂學院學音樂的。

        去年,即2010年10月20日,他在西安駕車,撞倒了街上的一名26嵗的騎自行車的張姓農村婦女。那農婦倒地不起。據説當時她的傷勢並不是挺重。葯家鑫看看四周沒有人看到這件車禍,便拔出一把刀子,對那名倒地的農婦連捅八刀,將她活活刺死,滅了活口(怕那農婦看到了他的車牌會報案),然後開車揚長而去。
        這個故事,我最近去大陸時,常有聽人說起,可説是家喻戶曉的了。

        我聼人講這個故事的時候,真想掩耳不聼,因爲我聼得汗毛直竪。我的心為那名可憐的農婦而痛,痛得我陣陣抽筋,因爲她還是個有一名嗷嗷待哺的嬰兒年輕母親哪!我的心也為那殘暴年輕人而傷,傷得我直想掉眼淚 – 他,一名音樂工作者或者未來的音樂家,塑造人類靈魂的人,自己撞倒了人,不是趕緊將她扶起來,送醫院治療,而是殺人滅口!一名如此年輕的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居然有這麽狠毒的心腸?!

        西安市中級法院在今年4月22日判處葯家鑫死刑。他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於是就有昨天,即6月7日的死刑的執行。

        看來葯家鑫完全該死,而且死有餘辜,這應該是沒有異議的了吧?據悉中國的網民,很多人這樣認爲,並且說,應該加強對年輕人的道德思想教育。可是對於葯家鑫的死刑判決,居然在中國引起了激烈的全國性的辯論和好多不同意見,說是不應該處死他,因爲葯家鑫殺農婦滅口的背後有一個社會現象,處死他只解決表面,不解決深層的社會問題。當然在我看來,葯家鑫也不應該被處死,這不是因爲我同情他,而是因爲我是死刑的反對者。但是很多中國人居然不以爲然,認爲他之所以將那農婦刺死,不能完全怪他,還要怪社會,這就奇怪了。

        這使我又想起那晚在親友家吃晚飯時的閒聊中聽到的一位來自北京的青年說起在北京發生的另一個真實的故事。他說,有一名很窮的來自農村的大學生,一天騎自行車經過一個地方,看見一名農民模樣的老大爺摔倒地上起不來,他生好心,下車將老大爺扶起,並將他送到醫院求治。不料到了醫院,那摔斷了腿的老大爺,當衆一口咬定是那年輕大學生的車撞倒了他,使他倒地受傷並摔斷腿的,要他賠償。醫務人員居然也都相信那看上去老實巴交的老大爺的話,因爲,這年頭哪會有這麽好心腸的人,會莫名其妙地管閒事去幫助素不相識的人呢?於是大家都一致譴責那大學生,要他認錯賠償,負擔老人的醫療費、營養費和養傷時間的生活費。算下來,那大學生要賠老大爺36000元人民幣,雙方私了了結。

        那大學生有口難辨,怎麽也解釋不清,也沒有人肯相信他,他又成了衆矢之的,跑也跑不了,只能同意!天哪,他哪裏去弄這筆錢?他的學費生活費都是他在鄉下的父母拼死幹活、省吃儉用供養他的!他衣衫陳舊,在學校食堂只吃最便宜的飯菜,城裏的大學生都看不起他,他孤獨沒有朋友,又很内向,不懂應該向有關組織求助。於是走投無路的他寫了九封絕命書,一一寄出之後,就跑到一處立交橋上,跳下斃命!

        這大概就是有些人為葯家鑫殺人滅口的罪行辯護的依據吧,因爲葯家鑫在為自己的辯護中也說,他怕農婦會糾纏不清,很難對付,也許會後患無窮,讓他對她撫養終身的。猜想葯家鑫一定是聽説過那窮大學生自殺之類故事的。其實在好些地方還發生過有人故意撞在汽車上,製造車禍,敲詐一票,讓駕駛者賠償的事情的。前年更發生過上海警察“釣魚上鈎”的事件,有一個真實的故事這樣說:一位駕車者,看到路邊有一人捂住肚子蹲地高聲求助,請他載他去醫院急診,駕車者生好心,將那人扶上車。那人掏出十元錢說:不好意思麻煩您了,這是給您的一點油費。駕車者不收,他就硬把錢擱在駕駛盤前的窗臺上。正巧此時有警察檢查私車非法收費載人,將他截獲,人賍俱在,開出一萬元的罰單!這是上海警察增收分獎金的一大發明,那時在上海造成好多駕車者被罰,民憤極大,投訴不止,後來才停止了。
        駕車帶人,哪怕收些油費,在任何國家都是合理的。我剛來澳州就知道。那時我在背包旅社打工,那些來自歐美和澳洲各地的背包客,誰有車的話,其他人都是付他一些油費,搭他的車一起去旅遊和打工的,天經地義,何以到了上海就成爲非法了呢?據説是因爲上海有些人買了車做私人的士生意,政府爲了整頓管理市場,就要打擊這些人,於是高智商的上海警察們就發明了釣魚這個增收的好辦法。人們常說中國人誠信有問題,政府的執法者這麽做,公衆的誠信沒問題,這才怪呢。其實葯家鑫不就是誠信問題的一個犧牲品嗎?其他上述的死皮賴臉誣陷好人詐錢、用苦肉計敲詐人,最終造成“好人千萬做不得”的社會現象,或者怕出了車禍會被大敲一票、會終生倒黴(以致要殺人滅口),怪誰呢?

        加強對年輕人的道德思想教育嗎?中國學生的思想教育能說不夠嗎?從中小學直到大學,光大學生就有軍訓,還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中國革命史、公民和法制教育再加道德品質教育等課程,而且全都是必修課,還要考試打分記入學分的。我不知道還有哪些國家有同中國學生一樣多的思想品德教育的。有人算了一下,如果不開這些課,大學本科只需三年就夠了,同澳州一樣。可是,這一大堆的課程和教育,對青年人素質的提高到底又起了多大的作用呢?他們在學校裏學的是一套,到社會上看到的又是一套,究竟最終學到手的,會是那一套呢?

        記起年輕時讀過的法國著名短篇小説家莫泊桑的一篇小説,寫一位騎馬愛好者在巴黎的香舍麗榭林蔭大道騎馬時不慎撞倒了一名女工,他下馬把她扶起,好心地送她去醫生那裏檢查、又將她送回家,於是他就到了黴。那婦人說他把她撞傷致殘了,不能去上班,要他付她生活費。那婦人從此養得又白又胖,可是每次那好心人去看她時,她都大聲嚷嚷,說這裡痛、那裏痛的,他只能一直付錢無限期地養著她。

        這是一百三四十年前資本主義初期時外國小説家寫的一篇小説,想不到在二十一世紀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代中國社會裏,這小説竟變成了現實!葯家鑫在為自己的辯護中說,他殺人滅口,居然怕的就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