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丕柱

        麥是個什麽東西?它既不是大麥,也不是小麥,又不是燕麥或蕎麥或元麥。麥同這些糧食作物渾身不搭架,風馬牛不相關。麥是“麥克風”的簡稱,在中文裏麥克風是個音譯的外來詞,所以這個“麥”並不可以將它磨成粉用來作餅、蛋糕和麵包。我覺得麥克風這個詞的音譯譯得不是太妥當,因爲中文裏風/瘋常常同疾病有關,如風濕、風疹、中風、痛風、羊癲瘋、白癜風,不懂的人可能會以爲麥克風是一種什麽毛病,所以將它叫做麥,還比風好。

        麥克風的英文的意思是“擴大聲音”,所以正確的意譯是擴音器、揚聲器,通常也叫“話筒”。不過話筒這個叫法也不挺好,從音來聼,好像是個喋喋不休專門搬話嚼舌頭又沒本事的人,因爲吃飯多而沒本事的人叫飯桶嘛。

        自從被發明以來,麥被使用得越來越普遍、越來越廣泛,不僅是用在音樂會上、大小會議上、教會的講道中、電影的攝影棚、錄音房裏、街上的商品推銷會上、議員或總統的競選活動中、工人的遊行示威中,而且走進了普通老百姓的家庭。

        麥的普遍化同日本人發明的卡拉OK直接有關。痛恨日本人的中國人卻並不痛恨卡拉OK,非但不痛恨,還將它發展到中國的每一個大小城市,那裏都有好多飯店、娛樂場所提供卡拉OK這種娛樂服務。這種愛好還被華人帶來澳洲,只要看看中國人和近於鄉巴佬的澳洲人對它普及程度和愛好迷戀程度的差距就可知道了。老外周末不是躺在沙灘上吃紫外綫,就是去野外樹林子裏不許活(bush walk)。華人呢,不是在家麻將叉得快將屋頂掀翻,就是吃飽喝足了大唱卡拉OK。

        由於這種愛好,好多家庭就擁有了麥和全套卡拉OK的音響系統。您去社區看看,大部分華人都能在家庭或社區的派對上捏著麥卡拉OK一番,作爲飯後餘興。即使唱起歌來五音還缺幾個的,還不懂看樂譜的,嗓子像砂皮似的,都不會因此而興致略減,因爲音樂一放,激情就來了。不管唱什麽歌,不管唱得怎樣,不管是否拉直了嗓子喊,有激情就好聽,其他都可算是風格,自己聼著好聽,大夥也會喝彩助興。好些社區音樂會,只要有音響設備、伴奏碟和麥就能夠開,省了樂隊或鋼琴伴奏,方便得很,等於一個搬到舞臺上去唱的擴大了的卡拉OK聚會。麥對於音樂的普及,真是功不可沒啊。

        砂皮嗓子之所以敢在家裏甚至大庭廣衆卡拉OK,就是因爲現代的麥給砂皮們壯了膽。麥的音質被改進得越來越好,幾乎能將破鑼、砂皮們改進到近於帕伐洛蒂的程度。這就是麥越來越受歡迎,被引進許多家庭的原因。於是,家庭成員中愛好唱歌的都可在麥的帶動下成爲一名優秀的流行歌手,在家庭音樂會上自我陶醉地引青筋暴露之頸高歌,自我陶醉,宛如麥可積森轉世,或者帕伐洛蒂再生。

        說來慚愧,我可是一個不怎麽會唱卡拉OK的人,連麥也不怎麽捏得來,常常捏得不是太低就是離嘴太遠,不像有經驗的,就放在離嘴幾毫米的地方,嘴唇幾乎要同麥接吻。看到他們那種酷相(對不起,現在時髦人已經不怎麽用“酷”,而用“牛逼”了)– 那種牛樣,我真是羡慕得死去活來。

        所以我現在獨唱時仍習慣只用落地麥,人站在麥前兩尺開外。我的藉口是,好多美聲唱法的歌唱家仍然只用落地麥,而不是將麥捏在手裏的,比如帕伐洛蒂,他手裏捏的是一塊白色大手帕,而不是捏一個麥;咱們的林明珍老師前幾年開個人獨唱會,也沒見她捏著個麥唱。196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上海音樂廳獨唱音樂會很多,我聼過無數場,雖然那時票價超過我一天工資,那些獨唱演員們是站在三角鋼琴旁,一手搭在鋼琴邊上,離麥很遠的,風度牛極了!老著臉皮舉他們為例,爲的是做自己的擋風墻。

        我恐怕是讓從前的聲樂老師誤導了,弄得我今天土得掉渣,連麥也不會用。我老師教的是很正宗也很嚴格的美聲唱法,是以專業標準培養我們的。他要我們在獨唱時站立離麥一米,絕對不准靠麥太近;如果場子小,最好不用麥,靠自己真正的聲音,讓觀衆能聽見。所以我習慣了這樣唱。那時的麥還遠遠不如今天那麽敏感呢。我至今記得他對我們講過上世紀初的意大利歌唱家卡魯索、奇理能唱到震碎教堂的玻璃,根本沒有麥。這話應該可信,因爲從前意大利斯卡拉大歌劇院並沒有今天這樣的麥和電子擴音設備,全靠歌劇演員用本嗓唱。如果今天你打進Google聼聼世界著名歌劇,也不會看到演員們捏著麥唱詠歎調的。我還知道,古羅馬的演説家如西塞羅等在競技場對數以萬計的聽衆演講,也是沒有麥的,他們是到海邊對著海浪練嗓子的。不過今天我對我的學生講這些,他們准認爲我胡説八道。不管怎樣,我今天還是基本上忠於老師的教導,只是將麥捏在手裏的現代歌唱家看來,我是太背時了。
        前天忽然有以前的一位女學生,她是很好的女中音,從美國發來伊妹兒很激動地告訴我,有一位有名的中國男中音歌唱家應邀在他們城市開獨唱音樂會,他聲若洪鐘,在諾大的禮堂演唱歌劇選曲,根本不需要用麥!她第一次看到居然可以不用麥開獨唱音樂會,覺得太驚奇了。我很高興,今天仍然有比較年輕的歌唱家這麽做,證明我沒亂講。其實我本人有時在教會獨唱獻詩時,也是把麥推在一邊不用的。

        從前哪怕是早期的搖滾歌星也是用落地麥的,麥同桿相連,拿不下來,所以1970年代貓王在演唱時將落地麥的桿抓在手裏邊唱邊扭邊搖晃麥桿,這對他這種新的搖滾風格當然不是很方便,为了免得貓王過於辛苦,可能就有人因此想到將麥製成是可以同麥桿分離拿得下來的,於是就有了今天的唱起來好像是在同麥接吻的流行歌星了(貓王的嘴還是離麥有相當距離的),也有了今天的唱卡拉OK的家庭歌手們挺牛的捏麥姿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