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叫我慾哭無淚的“理由”

洪丕柱

        上個月,我所參加多年的一個華人學會決定解散了。
        在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中,有一個議題被提出來討論,就是該學會還有1800多元的銀行存款的餘額,如果解散,一個選擇就是將它捐贈給另一個組織或協會,由團員們討論捐給哪個組織。

        會員們建議的組織/協會有兩個:一個是某全澳性的健康基金會,另一個是崐士蘭華人作家協會。
        捐贈崐士蘭華人作家協會是我提議的,因爲我同時也是華文作協的會員,所以我竭力勸説所有的會員投票將餘款捐贈給華文作協。

        我向會員們介紹了華文作協的歷史和對發揚中華文化所作的貢獻。

        我說,我們這個組織已經有21年半的歷史了,成立於1992年。除了會員費,我們沒有任何其他經濟來源。但是這個組織從前曾經自費辦過一個月刊《澳華月刊》,發表會員們用華文寫作的作品,還向華人社區提供從新聞到澳洲歷史、文化、社會、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資訊,對新移民非常有幫助。月刊並致力於弘揚中華文化、推动華文學習,舉辦本地兒童華文寫作比賽。這個月刊,從1992年到1997年,在沒有任何資助的情況下生存了整整六年,出版了一百期。
        我說,雖然目前崐士蘭有這麽多個華文刊物,但是沒有一個有留給華文作者們出版作品的版面或副刊。他們即使偶爾發表些華文作家的文章,作者也是沒有稿費的,作者的所有勞動全係義務。而《澳華月刊》尊重作家的勞動和創作,早在十七八年前,就給每位作者每千字十澳元的稿費。
        目前我們有協會的網址,上面有各會員的博客,還定期出版電子刊物,發送給世界各地的500名左右的讀者,這些也都是協會的會員們自己的義務勞動的付出。
        所以我要求會員們支持崐州華文作家協會,將剩餘的錢捐助給它。
        即將解散的這個學會的會員們的資質都是很高的,很多是高級知識分子:高校教師、教授、工程師、醫生,都擁有碩士、博士等高學位。他們大多是從東南亞來的第二代移民,大多數已是中年以上。學會的工作語言是英文,包括那天的討論,因爲他們的華文水平大多不高,除了年長些的會讀會寫些華語,大多僅限於有限的口語,有些連口語都是斷續不成句子的,或者干脆是零級水平。
        既然這些華文/中文水平很低的華人仍然組織了一個保持了多年的華人學會,説明他們還認同自己是華人,他們的身上、思想中、生活中,包括飲食,還保持著中華文化和習俗,也認同弘揚中華文化,所以我猜想我的“遊説”會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因爲弘揚中華文化至少是我們思想的交匯點。
        可是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們中有些人提出的一些問題或者看法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有些竟是令我當場快要昏厥,或者令我想哭,又哭不出來的。
        一個問題是:你們爲什麽號要用華文寫作,爲什麽不用英文寫作,使主流社會都能看得懂你們的作品呢?(這個問題是否會令您昏厥?)
        我回答說,“我們既然是華文作家協會,當然是用華文寫作的啦。我們的會員全部是第一代新移民,多數在母國有高學歷,但英文水平大多還達不到用來創作的程度,雖然也有會員在澳洲取得了高學位,甚至還有幾位澳洲國家專業中英文雙向翻譯,完全能用英文寫作。用華文寫作還可以為英文不太好的第一代新移民提供精神糧食,再則在澳洲這個多元文化的國家,華文寫作也是多元文化的瑰寶之一,移民不但可以在自己的社區保持和使用自己的母語,還鼓勵他們的子女學習自己的母語呢。
        “我們是世界華文作家協會的澳洲分會的一員。世界華文作家協會在全世界有四千多名會員,分會遍布于亞、歐、非、北美、南美和大洋洲,他們都在自己移民的國家堅持用華文創作了大量的作品。”

        我繼續説道,“但是我們也在考慮讓主流社會了解我們的作品,將我們的作品翻譯成英文出版。例如2000年我們曾出版過我們一個作品集的英文版,這個作品集向主流社會介紹華人移民對澳洲社會的貢獻。我本人就寫過我們這個即將解散的學會的創會會長林教授的傳記,並將它翻譯成英文出版,讓主流社会了解他。我這些工作都是業餘時間義務做的。但用英文出版這樣的集子需要很多經費。當時華文作協申請到州政府的8000元特别撥款,加上會員們大量的義務勞動,才得以成功。”
        雖然我講得口枯舌焦,好些會員還是不同意將餘款捐贈給華文作家協會,其中一位中年女會員的理由是:
        “我們爲什麽要將錢捐給一個出版一些連我們都看不懂的東西的協會呢?我是第二代移民(她特别强調這一點),都沒有學過華語。”
        這條理由叫我慾哭無淚。可是居然還有另一些人附和她的理由說“是啊?這對我們有什麽好處呢?我們希望我們的錢能做一些對我們自己有好處的事。” 当然,捐给健康基金會,可能間接對“自己”會有些好處。但是作爲華人,作爲華人社區的一員,把錢用在華人社團、協會上,難道對自己没有間接的好處嗎?我納悶。
        我心想,你們沒有學習華語是你們的家長和你們自己的責任。但我不能這樣說,這會得罪他們,所以我只能說:“我所知道的第一代的新移民,無論他們的職業如何、無論他們的政治觀點如何、無論他們的宗教信仰如何或者是無神論者,都有一個共同點:不希望自己的母語華語在自己孩子的身上丢了,所以布里斯本有衆多的周末華語/中文學校,其他州也一樣。有些孩子不願學,家長還強迫他們學呢。若干年前,我還曾教過一個成年華人的中文班,學生都是像你(這位女會員)這樣年齡的人,它們如飢如渴地學習,堅持了好幾年,不但學會了閲讀一般内容的華語資料如新聞和廣告等,而且還能寫一些簡單的短文。”
        我繼續說,“像你們所說的希望能看懂我們的作品,但我們需要經費才能這樣做,如果有像一些這樣捐款,就能幫助我們做把這些作品翻譯成英文出版的工作,讓你們以及主流社會也能看懂,你們的捐款會是功德無量的。”
        無論我怎樣努力,最後投票我還是輸了,支持者僅限於會寫會讀華文的年長華人。當然,捐錢給那個健康基金會也是件好事,但至少這個基金會的基金數以千萬計,我們這些錢對它是錦上添朵小花,而捐給華文作協則是雪中送去大炭啊。我當然服從民主表決的決定,可是對那些不支持捐助華文作協者們的理由至今感到非常的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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